「慣老闆」一詞在2010年開始出現,主要是用來指稱那些被政府慣壞的資方,相對於許多剛進入社會的新鮮人被稱為「爛草莓」或「慣寶寶」,在勞動意識日漸抬頭的近年,也有許多不想花費培訓成本、只給低薪或甚至頻頻違法的資方被員工或鄉民們指責為慣老闆,但在台灣,真的是大部分的資方都該被貼上這個標籤嗎?今天我們不談法令,只是單純來聊聊吧!

記得以前在當勞檢員的時候,有個第二代的小老闆來受檢,他告訴我不要說是年輕員工,許多資深的老員工也是「靠勢」著比小老闆還久的資歷而不服從指揮,他覺得已經處處為員工著想,但為什麼還是員工還是都不滿意,最後問了我一句:「你看我這樣有像慣老闆嗎?」為了順利完成檢查,當下自然是微笑著並輕輕搖頭,然後再看看他提出的工資清冊,心裡想著「...這樣你還不是嗎」。因為最後,檢查出該公司違反了3條勞基法的規定,分別是低於基本工資、違法扣薪(工資未全額給付)及未給加班費等。

看來慣老闆最大的問題應該是不知道自己是慣老闆呢。

以上的經驗其實不只一次,在看過許多勞資爭議後,也不禁思忖,究竟怎樣的人才該被稱為慣老闆,怎樣的員工又真的是爛草莓呢?

有沒有「同理心」應該才是衡量的指標

每個企業都是為了營利而存在,大部分的勞工也都是為了養家餬口才出來工作,要其中一方保有同理心為對方設想,並斟酌放棄自己的權利當然很不容易,也因此常看到的是擁有資本的一方,基於勞資關係不對等的地位,迫使相對弱勢的勞工放棄自己的權益。

還記得在剛出社會時,曾在一家規模不大的廣告公司工作過,當時候總是無法理解為什麼老闆總是要接下做不完的案子,寧可放棄品質也不放過任何一個客戶,最後員工們就只能靠著加班才能完成,但因為當時候老闆對員工們很好(或說是自己太奴),所以也不覺得他是慣老闆,後來累積社會經驗後,才發現老闆只用了一點蠅頭小利就能鞭策員工創造更大的收益,何樂而不為呀!所以如果沒有這種思維,即使當了老闆也不會成功吧。

直到接觸了人資與勞政工作,也才發現其實不是所有老闆都是自私自利的,有些勞工也會仗著略懂法令而在工作上擺爛,致使資方生怕遭到稽查而讓其予取予求。無論是何種情況,其實都會讓彼此留下不好的印象,而更加深了劃分出勞方與資方的鴻溝。

或許我們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位慣老闆

記得之前看過鄉民的討論,24小時經營的便利商店、方便且低價的醫療資源或是嚴重超時的大眾運輸業,這些常常會面臨到「澳客」的行業,其實就是有資本的一方與提供服務者的縮影,那不與勞資關係有幾分相似?因此,有些人只是握有「消費」的小小權力就會有這種態度,那麼當握有「發放工資」這種會影響員工家庭生計的權力時,會出現慣老闆心態也就不讓人意外了。

再舉別的經驗,曾經檢查過一間相當有規模的化工廠,當時候是企業工會反應有超時工作與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不足的問題,而在實際檢查時,面對著唯唯諾諾的人資、氣憤不平的工會幹部以及不聽從他人意見的廠長,瞬間就了解問題出在何處,由於廠長的一意孤行,使得公司違反規定而受罰,但實際上老闆根本就沒有授意讓該廠超時工作,而廠長也只是因為自己曲解法令才導致有違法的事實產生,追根究底,就是因為身為主管人員卻不替員工著想才會造成這起勞資爭議,所以這算是「慣主管」還是「慣老闆」?

不只是主管人員,我也曾遇過某個公司讓員工加班超時,最後發現原因是該組織的業務分工有很大的問題,加上員工間互相「衝康」,導致部分的同事需要加班,這些都不是出於老闆的本意所產生的違法事實,雖然雇主在管理上也要負擔部分責任,但一般人如果單純的只看到公司違反勞基法而被公告(喔對了,想知道去哪看公告可以點這裡),也常會推定該公司的老闆就是慣老闆吧!

所以啊,如何妥善管理底下的主管與員工,除了是解決勞資爭議的根本之道,也是最找不到答案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有許多新創公司難以生存,因為即使資金與技術都已備妥,但最後總是會被人事問題所擊垮。要怎麼改善台灣的慣老闆文化呢?除了要靠政府加強檢查,勞工多了解自身權益外,或許還需要社會中的每一個人試著去壓制自己心中的慣老闆靈魂吧!
你遇過的慣老闆又是什麼樣子呢?

本文經Workforce勞動力量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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