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興趣能否當飯吃,取決於你喜歡的程度。不論做什麼,剛開始都得從基礎做起,而且重複,當然乏味。那些能把興趣當工作的人,都是知道如何「跨越乏味」的人。


文:岡崎勉明

別和老是負面思考的人深交
每當參加研討會或演講後,偶爾會聽到別人這樣說我:「你是高意識系(按:日本流行用語,本來形容能力高、對關注各類事情、擁有豐富知識和經驗的優秀人才。但後來演變成嘲諷用語,形容虛有其表,過於誇張表現自己的優勢[如人脈、經驗或性格等]、自我意識過剩的人)吧?」

大多數人使用「高意識系」一詞時,多半帶著批判、貶義。

的確,有些人或許是學了很多東西,而顯得不可一世,說話方式自以為是而讓人火大。這樣的人遭到揶揄也是沒辦法的,不過高意識系並非全是這種人。

事實上,高意識有助於提升自信心,所以並沒有不好。

恐怕瞧不起高意識系的人,比起要好好學習或努力,會選擇先做開心的事。

有一句話是「熱情會戰勝努力」。當開心變成熱情,喜歡的事情再多也會努力做。一旦覺得喜歡和有趣,就算別人不說也會想要不斷努力。喜歡或開心到無法自拔,等回過神來,才發現時間飛逝,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或者,你也有過這類的經驗:當你運動、打電玩,或是做其他喜歡的事時,即使父母喊著:「吃飯了!」你不但沒停下動作,還回答「現在不餓」。

能喜歡和開心的做某事情,就不會讓人覺得「被迫」努力。所以,喜歡是學習某件新東西最有效的方法。

思想的深度,影響行動

不過,就如第一章所言,光從事喜歡的事,人生也不會變得豐富。真正讓人生豐富起來的人,會開心去做對將來有幫助的事情。

雖然人們有時面對辦不到、做不好的事,會覺得乏味、沒動力。但是,只要超越這種狀態,就能感到開心、享受事情。知道這一點的人,人生會開始豐富。

如果是為了將來而努力,就不用怕、也無須在意別人揶揄自己是高意識系。

行動的最初起源在於思想。

種下思想,收穫行動;種下行動,收穫習慣;
種下習慣,收穫品格;種下品格,收穫命運。

—英國社會改革家 塞繆爾‧斯邁爾斯(Samuel Smiles)

注意你的思想,那會變成你的言語;
注意你的言語,那會變成你的行為;
注意你的行為,那會變成你的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那會變成你的性格;
注意你的性格,那會變成你的命運。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

要是想得不夠深入,採取的行動也就不夠完善、徹底,結果就是,成果不會特別出色。

保持高意識的三個方法

那麼,該怎麼樣才可以保持高意識呢?

以下將介紹幾個訣竅。

1. 別和自我評價低的人深交

人會受周圍的人影響,所以,盡量不要接觸自我評價低落、碰到事情老是負面思考的人。

我的意思是,雖然沒必要斷絕關係,但也沒必要花時間與這類人相處融洽、打造深刻關係。光是這麼做,就可以避免在無用社交上浪費時間,內心也因此從容自得。

不用怕自己顯得不合群,我們不必在這麼狹隘的社群中,尋找自己的棲身之所。

2. 參加研討會

因為許多參加研討會的人,願意花時間和金錢來學習,所以大多屬於高意識系。附帶一提,我認為最具高意識的人就是講師,所以可以積極和研討會講師交流。

和講師相處融洽的方法,就是以積極的態度聽研討會內容。即使在三百人左右的講座上,講師也能清楚看見每個學員的臉。所以講師能知道哪些人的心思不在研討會上。

此外,最好坐在前面的座位上。這能幫助你專心聽講,提高自己的學習效果,也能增加研討會講師記住自己的機會。

畢竟花時間和金錢參加研討會,就要積極參與。

3. 讀書

讀書是跟作者的對話。作者將人生經歷集結成冊,花幾百元就能閱讀一個人的人生,相信沒有比書更便宜又有效的工具了。

不過我不建議在圖書館借書,因為不能在上面畫線和摺頁來記錄重點;也不要買二手書,因為二手書的書況品質不穩定,會干擾閱讀。

讀書,最好還是自己買,一方面較能自由使用,學習效果也高。另一方面,花錢買書能讓作者收到版稅、得到回饋。

不僅是書籍,像是音樂或電影等,讓金錢流向創作者是很重要的事。若非如此,就無法支持作者持續創作了。讓努力的人收到回饋是件好事。這種想法也是邁向成為高意識系的一步。

做喜歡的工作的人都這麼想

喜歡,能讓你有效學習,卻不能豐富人生。但開心做有幫助的事可以。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這樣想事情,你會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如何讓興趣能當飯吃,有興趣的工作卻不快樂怎麼辦,不喜歡的工作怎麼做到喜歡、有成就?》,大是文化出版

作者:岡崎勉明
譯者:李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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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自己喜歡的事,怎麼變成職業後這麼乏味?
我喜歡打電動、看YouTuber,但進了相關公司,跟我想的差好多。

現在的工作很無聊,想換個我喜歡的,這樣的工作就能做長久了?
這工作不符合我的專長,我還要繼續幹下去嗎?

本書作者岡崎勉明現為職涯專業顧問,
他說,自己年輕時非常喜歡打電動,畢業後就去當遊戲測試員。

「打電動還能賺錢,超棒的!」一開始他是這樣想的。
但做了一陣子後,他發現:

「測試的遊戲由主管分配,不是我想玩什麼就能玩什麼!」
「玩遊戲時間被固定,不想玩也得玩,沒什麼比非打不可的電動更痛苦了。」

明明是自己喜歡的事,怎麼變成職業後這麼乏味?
他才體悟出「把興趣變工作,人生就會很開心」這句話根本大錯特錯。

現在,他成為諮詢顧問(很難想像,他畢業時想找一份不用見人的工作),
演講累積人數超過十萬人,

他要翻轉「把興趣當職業、用專長找工作」的思維,教導職場人:
「這樣想事情,你才會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興趣能否當飯吃,取決於你喜歡的程度

不論做什麼,剛開始都得從基礎做起,而且重複,當然乏味,
那些能把興趣當工作的人,都是知道如何「跨越乏味」的人。

如果你老覺得現在的工作很無聊,那是因為
第一,做事時只動身體不動腦,結果身體很累,大腦卻無成就感。
第二,你「還不夠喜歡」你的喜歡。

做喜歡的工作的人都這樣想事情

夢想不必遠大,從能馬上辦到的開始,就會快樂;
萬一你做了喜歡的事還是不快樂?很可能是因為你太愛比較,
就會陷入「別人辦得到,我卻做不到」的困境裡。

怎麼把不喜歡的事變喜歡

不要先入為主以為,自己一定做不了某件事或一定擅長某件事,
你以為的專長,很可能只是進入這行業的皮毛,
你自認的缺點,反而正是你做這份工作的魅力。

還有,遇到挑戰不要設限,更別把年齡當藉口,
因為,人生就像打怪,有障礙才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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