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就立法會陳明金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從二0一0年至今,文化局陸續推出並啟用了舊法院大樓臨時黑盒劇場及地面展覽廳、葉挺將軍故居、大三巴哪吒展館、饒宗頤學藝館、「戀愛.電影館」、海事工房一號館、魯班先師木工藝陳列館、沙梨頭更館、紅街市圖書館、氹仔圖書館、沙梨頭圖書館、聖若瑟修院藏珍館等多個文化場館設施,推出多個社區休閒文化項目,以及增辦或擴辦了多個大型文化項目,上述各項工作的開展及其背後的行政、財務、資訊科技、設施維護和管理等後勤保障及支援的人力資源,在客觀上確實令文化局的工作量大增,並在人力資源方面造成了一定壓力。

 然而,上述情況雖屬客觀事實,但絕非開脫責任的藉口,對於廉政公署發表的《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文化局和悉後予以高度重視,在調查報告公佈當日立即成立內部工作小組,對局內各部門人力資源進行綜合分析,尤其是對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的人員逐一進行分析,包括其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及工作成效。此外,亦應廉政公署要求,通知所有相關人員履行財產申報的義務。文化局已嚴格遵照相關法規,就自身權限提出具針對性的建議處理方案呈報上級部門。上述建議處理方案亦已轉交廉政公署跟進,以聽取廉政專員的意見。而特區政府亦已委任預審員展開有關的紀律程序,並適時向社會公佈結果。

 未來,文化局將吸取教訓,嚴格依法開展招聘工作,持續推出改善於優化舉措,包括成立內部檢查小組、制定完善的機制和執勤、針對局內人員推行專業培訓、提升員工的守法意識等,確保依法施政理念得到全面貫徹與落實。

 二、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各部門的人力資源的任用狀況,按照目前相關法律的規定,人員在職務上的法律狀況,包括入職、晉升、離任等退休等變動,各部門應在十五天內通知行政公職局;同時,公共部門應每月將各職程中已填補和出缺的編制內及非編制職位數目,以及有關任用方式等資料送交行政公職局,以便從整體上掌握公共行政人力資源狀況,開展相關的管理工作。

 而在部門的管理上,為了有效履行應有的職責,部門的領導在人力資源、財政資源、物資及財產資源的管理上,有職權作出為維持部門的正常運作所需的行為,包括按照適用的法例,以取得財貨及服務等方式以滿足部門運作上的需要,但相關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的規定。

 在完善招聘制度方面,特區政府為了優化公務人員招聘及晉級的管理於二零一一年頒布及實施中央招聘制度,同時規定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程的招聘程序實行中央管理。二零一六年,特區政府為進一步提升招聘的成效,透過第十四/二零一六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實施統一管理開考制度,繼此之後,所有受第十四/二零零九號法律規範的一般職程及特別職程人員的招聘,都必須按統一管理開考制度進行,而且開考是招聘及甄選合同人員及編製人員的正常及必要程序。

 行政公職局會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式組織整個招聘工作,除了負責綜合能力評估程序之外,亦會發出指引,針對各部門開展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的程序及標準作出規範,加強監督,完善相關工作。

 對於以取得財貨及服務方式聘用人員的情況,經檢視後,除文化局外,其他範疇及部門目前尚有個數個案,已陸續依法予以解決,包括到期後不再續約或透過正常公務人員招聘制度解決有關問題。

 此外,特區政府在過去收集人員職務上法律狀況資料的基礎上,將透過電子化方式收集及核實各公共部門的人員數目及相關資料,進一步掌握公共人力資源狀況,依法作出監督。

 陳明金提出如下質詢:

 一、文化局經過多次的組織架構調整,機構合併未能達至優化人員配置的效果,反倒成為增聘人員的藉口。本人長期關注政府「精兵簡政」政策的成效,希望透過機構合併,人員利用能夠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目的,然而,文化局的做法恰恰逆向為之,並透過不公開、不透明的方法去掩飾,影響「精兵簡政」成效的評估。在已完成架構重組的部門,政府有必要檢視有關部門是否也存在類似的情況,並警示將要進行架構重組的部門。政府是否應該全盤檢視各部門涉及聘請人員的購買服務合同,而非局限廉署、審計署報告所指部門?

 二、公共部門在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公務員統一管理開考制度,確保人員招聘程序公平、公開、公正。未來,在制度設計上如何有效監管一些部門有系統地規避中央招聘及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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