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提升辦公室環境的整潔度,公司在已告知員工檢查目的的情況下,於非辦公時間檢查並拍攝每名員工的座位及文件櫃等,會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答:如所拍攝員工的座位及文件櫃等資料可識別自然人的身份,屬於個人資料的處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公司如在檢查前已告知員工並獲員工同意,則已具當事人明確同意的正當性條件,做法未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但須提醒,公司仍需遵守法律規定的適度、善意等原則處理個人資料。詳情可參考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制定的《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6條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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