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緒方俊雄

「好人」是「忠心的部下」、「值得信賴的同事」和「理想的前輩」,在工作上表現得可圈可點,是堪作模範的人物。如果今天是在一個上司和同事都很友好的職場環境中,工作量也在適度的範圍之內,「好人」會表現得如魚得水,把自己份內的工作處理得井然有序。

無法說「不」,日日加班到深夜

但是在一間公司裡,可不是只有會照顧部下的上司而已,也有「以自我為中心」的上司。因為「好人」不會去拒絕別人拜託他做的事情,所以「以自我為中心」的上司最喜歡把事情丟給他做。對這種自私的上司來說,做事確實,又能如期完成工作的「好人」,真是自己不可或缺的部下。這種上司甚至還會把和「好人」完全不相干的工作交到他們手上。如果「好人」面露難色的話,只要對他們說出「我相信,如果是你的話,一定辦得到」這句通關密語,好人就會把工作攬下來。

當工作量還在「好人」可以負擔的範圍之內時,那還不成問題。可是如果因為無法拒絕別人請託,而讓自己的工作不斷累積的話,就會變成像第一章提到的A小姐一樣,回過神時才警覺到,工作量早就超過自己的負荷了。沒有辦法,「好人」只好每天加班到深夜,想方設法來完成自己的任務。時間一久,身體開始出現狀況,最後終於因過勞而倒下。結果呢,以自我為中心的上司不但不會心疼,反而會斥責他們「你真是讓我太失望了」、「這次實在讓我顏面無光」。對「好人」來說,這種結果真叫人情何以堪。

下意識擔任同事的心情垃圾桶

在「好人」會碰上的麻煩事裡面,成為「以自我為中心」同事情緒的抒發口,或許算是程度比較輕微的了。當同事邀約去喝一杯時,儘管「好人」手上還有工作要處理,並不想去,可是他就像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樣,根本拒絕不了,只能默默跟著大家一起行動。然後居酒屋又是一間換過一間,整個過程中「好人」都在聽同事抱怨工作或上司的事情,根本就成了別人的「心情垃圾筒」。雖然他的心裡頭想著明天的工作,夜色卻越來越深了。到最後,他還得在網咖裡照顧那些喝得爛醉的同事。

被辦公室「歐巴桑」們盯上

對一些女性員工來說,掌握公司人際圈的辦公室歐巴桑們,往往比上司更令人生畏,只要一不小心得罪了她們,就可能被眾人孤立,難以在公司裡立足。那麼,哪種女性容易成為歐巴桑們的眼中釘呢?大概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穿著的服飾引人注目」、「在男性社員中吃得開」、「(好像)擁有顧家型的男朋友」、「年輕且主觀意識較強」、「禮數不周」、「竟然敢比我(歐巴桑)早下班」等等,上述這些情況看在歐巴桑們的眼裡都很礙眼。這個世界上,沒有比女性的忌妒更令人害怕的事物了。

假設今天被歐巴桑們討厭的理由,是因為自己在面對工作時不夠認真,導致錯誤百出,或是老愛和別人閒磕牙,造成工作進度落後的話,還算說的過去。然而只因為上面列舉的事項,就成為他人的眼中釘,實在很難讓人嚥下這口氣。

如果是「好人」的話,就會特別去注意這些事情。上班的服裝盡量低調樸素,在公司更是謹言慎行。因此,「好人」通常還蠻受歐巴桑們喜愛。但是只要一個不留神,她們也可能淪為歐巴桑們頤指氣使或宣洩情緒的對象。然而,不論是頤指氣使或宣洩情緒,都還在可忍受的範圍之內。要是一不小心碰到歐巴桑的逆鱗,「好人」可能立刻就會變成被欺侮的對象,辦公室的環境瞬間就從天堂化為地獄。實在是太可怕了。

拿不出魄力,無法管束部下

「好人」在二十幾到三十多歲時,通常都專心致志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上,因此在公司裡能得到很高的評價。過了35歲以後,自然而然成為公司裡的主管。

剛開始的時候,「好人」對自己是否能夠做好管理的工作會感到不安,因為他們一直都對自己沒有信心,認為自己的工作內容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地方。但「好人」會想:到目前為止,不論是在處理實務或公司的人際關係上,自己表現的還算可圈可點,當別人的主管應該沒問題才是。「好人」畢竟也是人生父母養,多少也有想要出人頭地的心思。何況像B先生的例子裡,還有部長在後面為他加油打氣。

然而,主管和普通員工所必備的能力並不相同,後者需要的是實務能力,前者則是決斷力。在人際關係上,主管還要能夠整合部下才行。為了進行有效的管理,主管必須清楚說明自己的想法,有時喝斥部下也是必要之惡。拿不出魄力的上司,是得不到部下尊重的,更別說能打點好自己的團隊了。

本書看到這裡,讀者們應該都已經清楚,對「好人」來說,沒有比做決定或管理他人更困難的事情了。想當然耳,斥責自己的部下這種事就更別提了,理由很簡單,「好人」可不想被自己的部下討厭。

被部下「交代」工作

一般來說,普通社員和課長在工作上,應該要很明確的職務區分,可是在日本,社員成為課長之後的職務區分並不明確,有些公司還有「選手兼教練」的情形發生。在運動的世界裡,選手和教練的職責完全不同。從日本的職業棒球界來看,扣除野村克也、古田敦也和谷繁元信等特殊個案之外,並沒有教練兼球員的情形。教練就算以球員的身分交出漂亮的成績,也不會對他教練的身分產生任何影響。

然而「好人」就像第一章提到的B先生一樣,無法將重要的工作交給部下來執行,他想到的,只有透過自己的努力,來克服嚴峻的挑戰。可是不論他在實務面上有多認真,甚至連其他部門的人都很同情他的處境,也無法讓他的上司對他另眼相待。如果下定決心要把工作交到部下的手上,又恐怕會讓他們回不了家,造成別人的困擾。更殘酷的是,「好人」主管越是在實務面上努力,他在群體裡反而越會被孤立。

為什麼「好人」無法將工作分配給自己的部下呢?因為他會去設想很多情況,例如「部下只能做到80分,我來做可以達到100分」、「要教會別人太麻煩了,不如自己動手做」、「把工作交給別人,心裡就是放不下心」。對他們來說,與其去碰不拿手的管理工作,實務面拿手的工作處理起來還比較踏實一點。

但是,這種做事方法其實會產生許多弊病:首先是無法提高部下的工作能力,其次是會消滅部下對工作的熱情。因為「好人」除了有課長必須完成的事情之外,還要去處理一般社員的工作,導致業務量超過自己的負荷。主管拚了老命努力工作,部下卻閒閒無事可做,實在是太不像話了。

就算擁有三頭六臂,每個人的體力還是有極限的。四十幾歲當上課長時,是一個人體力開始走下坡的年紀,不管多麼賣力工作,是不可能和年輕時相比的。像B先生就是把自己累到油盡燈枯,倒在工作的沙場上。
《做人要好心,不是好欺負:7步驟!擺脫情緒勒索,不受委屈更受歡迎》

作者:緒方俊雄
譯者:林巍翰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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