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六月三十日第二七/九七/M號法令》法案,是次修改旨在令規範更符合現今社會發展及國際金融業監管的需要,透過進一步規管保險業務的經營及保險業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加強對保險客戶的保障,促進保險業健康穩定發展。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引介法案時表示,現行《保險業務法律制度》制定了保險及再保險業務的法律框架,生效至今已超過二十年。保險市場自此有迅速的發展:保險人的毛保險費金額上升超過二十五倍,達到二0一七年的二百一十九億澳門元;保險人的資產值亦增加超過五十倍,達到二0一七年的一千一百億澳門元。澳門特區經濟自回歸以來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持續穩健發展,澳門保險業也受惠其中以使業務增長。
他又表示,與現行《保險業務法律制度》比較,是次法案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提高求取條件,包括擴大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範圍,及延伸對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有關適當資格的要求;
二、提升資本及擔保要求,增加現有保險人及新申請人的資本及設立基金的金額,切實執行穩健經營的宗旨;
三、完善監管,基於現今保險集團架構日益複雜,跨地域監管變得極為重要,故此有必要引入合併監管以強化監管手段;
四、具體規範保險人、再保險人及其他服務提供者的保密義務範圍;
五、更新文件保存方式,按現行法例修訂文件保存期間及保存方式;
六、修訂干預制度及加強罰則,增加干預制度的種類和適用情況、加強罰則和優化處罰制度。
相信本法案將有助政府完善對保險業的審慎監管,最終可更好地保障公眾的利益。
在一般性討論時,葉兆佳議員認為澳門保險市場相對較細,建議政府在法律上加強監管外,增加相應配套措施。又關注業界如何參與到大灣區發展等。
梁維特回應稱,政府對意見及討論持開放態度,可在小組會進一步討論。他又認為大灣區規劃即將出台,對澳門保險業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修改制度法案亦有利跨地域的合作和發展,至於三地法律對接仍需很多問題共同克服。梁維特提到,金融界中有很多新產品,對人才需求大,目前已加強對保險從業員培訓,迎合行業的發展,經財司亦會持續與高校合作培養更多金融人才。
陳亦立議員再就醫療界強制投保,質疑有關保費出現不公平情況,希望當局跟進。例如,在日前的業界,政府及保險公司代表的會議中,保險業界沒有回應任何關於調低保費問題,其後據了解,七間保險公司聯合絕對不會減保費,質疑有壟斷局面。
金管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守信回應時表示,當局要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監管保險業界的合規經營,亦要確保市場透明度及維持市場自由競爭。當局要求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要確保客戶得到公平對待,又指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強制保險生效近兩年,二0一八年保險公司總保費收入與二0一七年相比下調百分之六,而覆蓋投保人數量不跌反增,反映市場存在競爭且平均保費有下調情況。
他稱,由於相關保險是強制性,已就年度保費上限及保障金額下限作規範,而保險公司要按風險高低水準訂合適水平,投保人更多資料予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按實況適當調整保費。當局會持續監察保險市場營運狀況,保障投保人權益,當發現保險公司在銷售、強制保險過程存在違反公平原則行為,當局會依法採相應干預措施。
陳亦立則回應稱,如果有下調百分之六,業界一定很滿足,因從他掌握情況,二0一八年的保費比二0一七加或持平,中醫,西醫,牙醫都沒有減保費,如果保險公司減保費,一定會鼓勵三千多同業轉保。
梁維特回應稱,由於是次修訂法案內容,不涉及醫療保,但會要求金管局官員跟進及溝通,及提供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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