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四月二十日答覆立法議員李靜儀三月十日書面質詢內容如下:

 一、二0一六年建築廢料堆填區的接收量較二0一五年下降約三成,而二0一七年至二月與去年同比下降約四成。隨著二0一七年初公佈《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後,特區政府正開展立法工作,爭取二0一八進入立法程序。

 二、因應相關的配套設施是設於現時建築廢料堆填區內,須先確保堆填區的日常運作不受影響,以及須先進行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地質改良,才具備條件建設篩選設施及其配套設施。為此,相關部門已就地質改良的安排進行協調溝通。同時,環境保護局亦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以確保項目的可操作性。

 三、惰性拆建物料跨區再利用項目涉及粵澳區域合作,需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和商討落實項目在內地的具體接收地點。環境保護局在推進有關項目在澳門方面的硬件建設工作之同時,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磋商,力爭項目於二0一九年正式投入運作。

 李靜儀三月十日書面質詢:

 一、今年二月公佈的《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有關落實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方面,基本獲得社會共識,究竟當局會否抓緊有關立法工作,確保相關法規今年度能夠出台,透過經濟手段促使社會各方共同做好源頭減廢的工作,稍稍紓緩廢料堆填區的滿瀉危機?

 二、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問題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危機,但相關配套設施的建成日期較原計劃已延遲多時,究竟特區政府會如何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確保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建設不再拖延?

 三、有關區域合作處理經篩選的拆建物料的再利用問題,粵澳雙方有否進一步的商討結果?有否具體的落實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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