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查・E・歐塞霍(Richard E. Ocejo)
【中產階級的孩子何以渴望勞動階級的工作?】
(前略)
對於擁有時尚品味的都會年輕人來說,這些工作場所透露著一股酷味。在他們看來,為了精調雞尾酒與獨一無二的小批次烈酒而走訪隱密的酒吧,為了剪出經典髮型與老式刮鬍而前往有如打獵小屋的陽剛理髮店,或者為了購買在地飼育肉品的罕見部位而光顧當地肉舖,這些皆是都市生活的基礎。對於個人為休閒所購買或從事的事物具備特定的敏銳度,對於商品製作與服務過程有一定程度的意識與要求,而且又有一定數量的金錢可用於這兩者的人來說,他們會在城市的眾多選擇中,找尋這些新型的都會奢侈。相較於來客更多的運動酒吧、嘈雜夜店、大廠牌酒飲、便宜快剪店,或以保鮮膜封在保麗龍盤上的肉,那些選擇代表了有趣、酷、都會性。在這些地方工作想必很酷。
在討論新經濟體系中什麼是「好」與「爛」工作中,「酷」工作占有相當獨特的地位。「酷」工作就算同時是份「爛」工作,也擁有一種令人難以抗拒的特殊光環,足以克服或掩蓋其本身的負面條件。特定產業中的「酷」工作就是比其他產業多,例如文化產業裡有明星音樂人、藝術家與時尚設計師,為這事業增添一抹特別的光芒。不過,音樂、藝術與時尚等文化產業的從業者,就算不是一線製作人,而是幕後枯燥行政工作的從業者,依然承認自己的工作有種「體制性的魅力」(institutional charisma)——亦即深植在結構中、令人不得不服的吸引力。
儘管工作枯燥、低薪(或無薪)、低利潤(甚至沒有利潤),他們仍然會因為能自己跟塑造文化的集體努力沾上邊,因而認為自己很特別。本書中幾種職業所屬的產業——夜生活、酒精、理容與造型,以及食物——都算是今日都市中最時髦、人氣最高的產業,在都會的時代精神構成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長久以來,夜店、時尚與精緻餐飲一向代表著魅惑人心的都市生活。然而,從事這些產業的體力勞動者一直要到近期,才能跟都市中的名流精英共享些許關注,讓自己也成為獨特的精英。
消費者一再對這些從業者說,他們的工作想必很酷,因為做這行要有創造力,而且工作又有趣。消費者親眼看到從業者為人製作、提供特殊卻又實用的商品與服務。他們看到從業者享受工作,也讀到生活風格與社交媒體如何以「明星酒保」、「吧廚」、「調酒師」、「蒸餾大師」與「文青」(hipster)等詞彙,將這些從業者形容成是各自領域中的明星。在這些體力活搖身一變、提升到新精英階級的過程中,「酷」這個要素可說舉足輕重。人家之所以會追求以此為職志,想必是因為做這行看起來很酷。
「文青」一詞在媒體版面四處可見,也滲透到大眾對於這些職業的想法。至少「反諷」這個當代文青的特色滲透了這一切。一般人認為,文青把每件事都當成天大的笑話看待。比方說,雖然受過良好教育,出身中產階級,但文青卻會認同廉價啤酒和卡車帽等工人階級文化的符號,而此舉既是為了展現自己的「酷」,也是為了玩起群體內部地位的遊戲。「文青」一詞經常帶有負面意涵:「文青」的次文化角色形象舉止既不誠懇,也不可靠。對抱持如此看法的某些人來說,你大學畢業,卻決定從事傳統上實屬工人階級的工作,穿起老式風格的衣服,從事手作勞務,這種念頭本身就是文青文化的縮影。
但是,懷舊之情或許也對這些勞動者與工作場所的「酷」有所貢獻。這些工作場所與品牌採用的主題與樣式、工作習慣與某些從業人員的外貌,都能喚起一種失落的、更美好的、受人渴切懷想的風格。地下小酒館與經典旅館酒吧、禁酒時期的蘭姆酒走私、木造打獵小屋與經典理髮椅,以及桌上擺的砧板。手榨果汁、罐式蒸餾、直式剃刀、全隻屠體分割。背心與袖環,鎖子甲與刀鞘。以懷舊的眼光單獨看待這些面向,便能將它們從原本的歷史時代抽離,讓當代版的它們更顯優越。比方說,超市內以保麗龍盤和保鮮膜封裝的牛排,就是比不上由功夫了得的屠夫以舊日手法從吊掛的屠體上現切的部位。讓失落的世界重新復臨的,正是這些新精英勞動者。
但是,鮮少有人會因為單純覺得這些工作很酷,便投入其中。雖然浪漫的往昔在他們工作場所的風格中,有時甚至在勞動背後的文化中發揮著一定的影響力,但為復興失落的文化而投身這些行業的人,甚至比因為覺得「酷」而從事的人還更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工作內容、職業形象與歷史關聯中的「酷」跟「潮」等因素,對從業者最初會選擇從事此行並無影響。他們也不會把大眾對其工作內容精髓或核心的想像納入考慮,而文青的招牌反諷不僅對他們的選擇沒有影響,在他們的日常工作與職業認同中也不具任何地位。
一般人之所以從事特定領域或特定產業中的工作,背後多有常見的社會機制,例如社會地位與名望、家庭影響、教育分流過程,但這些也無法直接套用在他們身上。有些學者主張,中產青年做「爛」工作(例如零售業)是因為身分認同與消費之間的關係,或是因為他們認同店家品牌,想跟自己的朋友與「酷」同事相處。這些解釋也無法說明本書所談的勞動者。那麼,這些勞動者何以會以此為職業,他們又何以不會把從事這種職業視為向下的社會流動?
這些勞動者從事酷工作,但不是因為工作酷,或他們想變酷。對他們來說,從事其中一種酷工作,是他們在尋求工作意義,尋求因工作而受人認可(同時得到消費者與職業社群的認可),尋求一種能安身立命、為自己提供目標的職業的結果。這既是他們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由、以個人意願選擇職業的表徵,也是他們有能力看出當今城市文化潮流,並且運用這種能力的結果。這些特定職業絕非僅是生活風格的相關工作,從業人員也不認為是「爛」工作。
這些職業要求從業者展演文化套路(以職人意識加上理解、溝通特定知識的能力為基礎的技巧),而這些套路既能達成提供意義的目標,也能讓從業者不會將從事這些工作視為向下的社會流動。一旦決定以此為職,這些勞動者都是將自己的工作視為某種召喚或天職。
有好幾條路能讓他們達到這一步。正如許多主廚是「跌跌撞撞」踏進了自己目前的職業,書中若干勞動者亦然。他們多經歷過一段在各種職業中浮浮沉沉的時光,不清楚自己有意追求的職涯,而後才發現現職。對這些曾經的職場飄蕩者來說,有幾種原因領著他們踏入了這些領域,例如師父引進門之後反而離不開這個社群,或是發現了支撐著這些職業的奧義。最後,這些勞動者中還有少數人確實欣賞這種酷文化,或是在年輕時便浸潤於這些職業的精英版本中,這便讓他們有別於時常換工作與轉換職業跑道的人。對於若干勞動者而言,這些工作不過是漫長職業生涯上的臨時站。這幾種途徑不會互斥;勞動者通常會沿著多條途徑,成就個人的職涯目標。一旦他們找到天職,便會努力創造某種在這些產業中前所未有的職涯。
浪跡
某個悠閒的週一夜裡,我坐在死吧的吧台邊。瓦金邊和我閒聊,邊細心調製「創意奔放」(Fancy Free,材料有波本酒、櫻桃利口酒、柳橙與安哥斯〔Angostura〕苦精)。兩名年近三十的男子進到店裡,先是停步讓自己沉浸在這個剛踏入的新環境,隨後慢條斯理坐到吧台。瓦金招呼他們,遞過酒單,這時其中一人說,「聽說這裡的調酒術不是蓋的。」
瓦金嘴角上揚,點點頭,目光低垂。他常聽到這類評語,於是以某種罐頭應對詞來回答。而後,他對我說,「我們是酒保。『調酒術』這名字實在爛透了。應該要有人幫那些不懂酒保在做啥的人想個其他名稱,而且要用『酒保——bartender』稱呼我們才是。人家稱呼你『酒保』,這感覺才有份量,才有尊重。我們沒必要被人稱作是『吧廚』。」
以這些工作為職業的路鮮少能走得一帆風順。最常見的途徑其實很難稱得上是條「途徑」,反而更像是始自各式各樣的起點,在途中得到各種指引,最後才漂蕩到了這份工作。職場飄蕩者在新經濟中居於獨特的位置。他們是典型的大學生,卻在知識經濟底層就業,像是做入門等級的工作,或者完全不在經濟體內,但費盡心思想入行。瓦金走上這條自稱為「酒保」、而非更撩人的「調酒師」或「吧廚」的道路,是從大學時期開始的。
「我是我們波士頓那區一間酒吧的超級常客。那酒吧叫白馬,一間大學城的小酒吧,是走學院風、愛爾蘭風和路邊小店風。因為我超常在店裡,他們一直想找我做正職。總之,某天我答應了。一開始他們讓我做了快一年⋯⋯嗯,應該一年多的外場吧,然後拉我上去做吧台助手(barback),吧助做了很久後才開始當酒保。
「我很幸運,能在店裡跟一大堆了不起的酒保工作。他們或許不是一流的酒保,但手腳俐落,做事有效率,而且真的很懂常客跟酒吧之間的互動方式,顧客也很棒。他們都知道怎麼照顧人,曉得如何能讓你賓至如歸,那幾個酒保在這方面真的厲害。他們款待、招呼客人的敏銳度實在好到難以置信。只是,我後來覺得在那地方是工作沒錯,但不是事業。」
在各自產業中,本書四種職業裡就屬酒保和理髮師最可能在較典型的工作環境裡就業(例如鄰里酒吧與理髮店、美髮沙龍,以及盈利全視工作量多寡的地方),扮演較為典型的角色。有許多酒保是從大學時期便開始從事此行,或是更上層樓、到紐約的夜店或外燴公司工作,以支持自己心心念念的歌唱、音樂或演藝事業。他們在吧台工作,但對自己端出的酒飲品質或由來其實沒什麼想法。瓦金在他那間波士頓愛爾蘭風小酒吧倒啤酒,倒一口杯,開酒瓶。白馬的酒保缺乏雞尾酒知識與技術,但當時這對瓦金不成問題。不過,他很重視這段在小酒館的經歷。瓦金從同事身上學到擔任酒保最重要的特質,也就是款待之道。他學會了酒保五花八門的工作內容:服務來客,照管酒吧。雞尾酒酒保們都強調,相形之下,在個人職涯路上,調製精妙雞尾酒的酷炫知識與文化不僅來得晚,而且也比較不重要。
瓦金在大學畢業後來到紐約市,對未來的工作沒有具體想法,許多年輕人都是這樣。當時是二○○五年初,他二十七歲。他覺得,反正再怎麼樣,自己總還能作酒保工作。過了一段苦日子之後,他終於在找辦公室職務之際,覓得在一間位於翠貝卡區的義大利小餐廳的工作。
「我心想,好吧,這我可以做,同時也再找找有沒有其他比較受人重視、或是更能讓家人開心的工作。所以我試著投非營利組織的補助作者職。你懂吧?我想讓英語文學學位有點用處。但我缺乏相關經驗。每天花八小時寫求職信,寄履歷,但全部石沉大海。」
瓦金因為工作沒有進展而悶悶不樂。他四處打零工,在各家酒吧與餐廳間輾轉流連,結果卻在接待客人的過程中發現快樂。曾經久待愛爾蘭酒吧與底層酒館的他,開始造訪城裡較為高檔的酒吧,這些地方都是他從服務業圈子和媒體聽得的。他在《美食與紅酒》(Food & Wine)雜誌讀到名酒保奧黛麗.桑德斯在蘇活區開設的勃固俱樂部開幕了。瓦金在這間酒吧裡靈光乍現。
「我記得第一次去勃固時,只點了一杯曼哈頓;你知道勃固那種盛況和桌邊服務。你點完酒,會拿到酒瓶、滴管啊等等小東西。[1] 我忘不了在那兒的感覺,『哇,我以前絕對沒喝過像這樣的曼哈頓。』我還記得自己在想,『好,我還有很多可學』,想著『靠,我連利登豪斯〔麥酒〕是什麼都不知道,我該搞清楚才對。』我還意識到花十二塊就能買一整瓶利登豪斯,結果剛剛那杯調酒就花了我十四塊。但那杯調酒還真棒,我完全不會認為自己被海削。真的好喝。感覺就像『哇,我調不出這種酒』。我從沒看著一瓶十二塊、不算貴的酒,心想自己能用它調出這麼好喝的飲料。我真的心服口服。就像是『媽啊,我還得加把勁才行。』於是我才用自己的方式朝這個方向努力。在勃固的初體驗,絕對是讓我大開眼界的一次經驗。」
瓦金隨後兩年在城裡得到大量的酒保與服務經驗,還自學更多關於烈酒與雞尾酒的知識。他在一間經營不善的南美餐廳管過酒吧;新鮮果汁、蛋白與皮斯可酒(pisco)都是他在店裡會用的材料。但酒保調製的飲料會反映其酒吧的文化。瓦金意識到,除非他到某個想製作精調雞尾酒的地方工作,否則他永遠無法以酒保為職志。經過八年服務業歷練,他深深渴望得到文化知識與業內技術,以搭配他在白馬工作後便持續精進的待客之道。瓦金看到新開的高檔雞尾酒吧有工作機會,於是前往應徵。由於他的人格特質,他獲聘成為死吧開店的元老員工。知識與技術之後再補。
「到我得到死吧的工作、而且再過一兩年後,事情才真正開始順利。我的家人在那當下才首度意識到,『好吧,或許這一行不是我們原以為的死路一條,也許你也不是在浪費時間。』從那一刻起,我才能更理性地和他們真正聊起我在學什麼、見過誰,這為什麼重要諸如此類的。」
瓦金就和許多先前已有同產業經驗的從業者一樣,認為自己早先的工作與如今的事業是有分別的。前者未必全然具備他在後者當中追尋的元素。我問瓦金:「你認為,如果你工作的地方比較注重服務,或者說,比較不重視酒水品質,你還甘願在那樣的地方當酒保嗎?感覺還會一樣嗎?會不會像『現在這個就是我的事業?』」
「我覺得不會。了解我背後架上所有東西就是我的工作,這就跟知道飲料裡用了哪些材料一樣重要。是事實沒錯,但我覺得,這跟我之所以熱愛死吧讓我見識到的沒有多大關係。我的工作就是要能回答我做的每件事背後有什麼原因,但我認為這跟我們確保自己在這杯酒裡加了幾滴苦精倒沒什麼關係。不過你也曉得,我們比較像是『我沒有你剛剛點的那牌子的威士忌,但我知道那牌子怎麼樣,知道它的酒醪成分,也知道背後這四十七種美國威士忌有類似的酒醪,而且我還能告訴你,為什麼你該改喝這種,為什麼我提供你這種,而不是那種。』我認為這跟鑽研、調製完美的酒飲沒有太大關係,反倒跟這個地方有關。你在這裡就是得了解一切,因為這是你的工作。我想,這才是我喜歡這裡的原因。這裡需要動腦袋,你得了解這些東西是什麼,我喜歡的是這部分。」
瓦金搬到紐約時,帶的是一紙英語文學文憑、服務的竅門和些許酒保經驗。他缺乏寫字維生的運氣,浪跡於不同的服務業工作賺取溫飽,卻偶然在過程中發現能滿足他所追求的工作意義的世界。顯然不是每個背景與瓦金相同的人,都能鐵了心不再尋找傳統上更「好」的工作,轉而以酒水服務業為職志。但瓦金擔任酒保的經歷,以及服務時感受到的喜悅,肯定領著他走上了這條路。瓦金和其他在無意間以這些工作為業的勞動者一樣,他發現只要酒保工作能結合服務、技術與知識(也就是文化套路),他的內心就會充滿熱情。
註解
[1] 勃固俱樂部是以為顧客提供一盤小瓶裝的苦精與果汁等少量調味劑聞名。顧客可自行用這些調味劑調整飲料口味。
本文摘錄自《職人新經濟:手工精神的文藝復興,品味與消費文化的再造》
作者:理查・E・歐塞霍(Richard E. Ocejo)
譯者:馮奕達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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