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社諮委從政府三部門獲知,澳門殘疾者共近一萬二千人,按六類四級進行評定,以及享有相應的津貼。對評定中異議者可以申訴。另四年來殘疾求職成功者為206人。

 北區社諮委副召集人梁彥邦及諮委陳燕文、趙蘭瑛昨傍晚向傳媒介紹了昨日下午閉門會議中關於殘疾評定及就業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至去年底有向政府方面進行登記的各類殘疾者共11845人。殘疾者被評定為六類四級:六類指肢體、聽力、智力、視力、精神、語言殘疾;四級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其中,肢體殘疾者佔36%,精神殘疾者佔21%,聽力殘疾者20%,智力殘疾者10%,視力殘疾者5%、語言殘疾者0﹒3%……。上述殘疾者中,有8%屬於多重殘疾。

 現行的自願登記殘疾證制度內容包括:相關的康復政策;相關的津貼——輕度及中度殘疾可申請普通津貼8000元,重度及極重度可申請特殊津貼16000元。還有其他津助,例如根據家庭收入最低維生指數,有親人者每月可領600元,無親人者每月可領800元。

 不同殘疾類別的評估機構不同:肢體殘疾由社工局、鏡湖醫院評鑑;精神殘疾由衛生局評鑑;智力殘疾由社工局、衛生局和教青局共同評鑑;聽力殘疾由社工局、科大醫院、鏡湖醫院共同評鑑;視力殘疾由鏡湖醫院評鑑;語言殘疾由社工局、鏡湖醫院評鑑。

 倘殘疾者對評級有異議可以申請重評。政府方面設有重審小組,由社工局、衛生局人員和專業人士組成。倘重評後還有異議,還可透過司法途徑申訴。

 殘疾者就業情況:2013年至去年底求職者共351人,成功轉介206入。成功就職者中,超過五成擔任非技術工作,其次是服務業、文員。

 勞工局方面設有相關的小組,向成功配對的殘疾者提供職前培訓輔導。對於工資
低的殘疾者,政府方面還有相應的工資補助(足),聘用殘疾者單位還可享有相應的稅務優惠。

 據介紹,北區社諮委還就完善殘疾者服務等提出了相應的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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