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立法會一般性審議表決通過《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期望透過制訂相關制度規範職業介紹所行業的營運,並更好地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

 街坊總會職業介紹服務部主任洪偉東贊同法案引入就業服務指導員制度,建議參考《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由政府統一舉辦培訓課程,結合培訓協助業界提升專業水平,並設立法律過渡期,協助職介從業員順利過渡;並建議完善職介法的同時,同步修改外僱法,由於外僱問題涉及多個部門,希望在有關法律尚未出台之前各部門加強溝通,設立協調機制,定期檢查,確保職介所和外僱聘用市場健康發展。

 洪偉東指出,現行的《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實施至今已經沿用二十四年,有關發牌、限制及處罰等條件,早已跟不上社會發展變化,確實有必要修改,而法案當中規定,每一職業介紹所及其分所須至少具有一名就業服務指導員提供職業介紹所業務,認為有助提升及保障職業介紹所的質素。他表示街坊總會職業介紹服務部於二0一三年開始已經與博彩業、酒店業、餐飲業、零售業、清潔業等行業先後舉行了多場大、中、小型招聘會,現時職業介紹服務部已有一名同事參加了由勞工事務局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合作在澳門統籌舉辦的「一試兩證」職業指導人員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並考取了證書,但由於現時本澳欠缺有關就業服務的專門培訓課程及考證制度,為了更好地配合本澳職介市場的運作,建議參考《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當中「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及「房地產經紀准照」的做法,由政府統一舉辦相關培訓課程,參加者通過考核及格者方可上崗,並設立過渡期的制度配套,讓職介從業員可以順利過渡到新法律。

 洪偉東指出,《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明確規定,禁止職介所「向逗留在澳門的非本地居民或外地僱員提供職業介紹的服務」,可是目前《聘用外地僱員法》並未規範及禁止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在澳找工作,最後就直接變成為外僱,這會導致外傭的輸入數量和素質都難以控制,甚至還會衍生一些治安及社會問題,因此,在完善職介法的同時,應該盡快同步修改有關輸入外地僱員的規範,才能徹底改變外僱市場的亂象,堵塞法律漏洞。外僱問題涉及人資辦、治安警、勞工局等不同部門各自負責不同部份,在有關法律尚未出台之前,更應該加強合作,希望政府跨部門設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定期檢查。除此之外,過往由於舉證困難,法律制度沒有阻嚇性,較少對違規職介所作出相應處罰,亦令一些守法的職介所利益受損,希望未來法律通過後,有關當局能嚴格執法,定期對職業介紹所的巡查及突擊檢查,確保職介所和外僱聘用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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