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訊:為推動保險業健康發展,確使保險中介人得到適切的持續培訓,澳門金融管理局推出《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保險中介人由明年一月一日起必須接受規定的培訓時數,翌年才可辦理保險牌照續期。

受惠於本澳經濟持續發展、穩定的就業環境,巿民收入水平普遍改善,本地保險業的發展規模與日俱增。近年,隨着保險產品複雜性提高,金管局相應完善監管,並有效規範保險中介人。基此,金管局推出“計劃”提升保險中介人的專業水平,以便有效地保障投保大衆的利益,增加投保信心。

“計劃”的對象為所有獲許可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推銷員,基本要求包括:一、持有從事一類保險業務牌照的保險中介人,必須於每年續牌時完成不少於五小時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二、持有從事多於一類保險業務牌照的保險中介人,必須於每年續牌時完成不少於十小時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由後年一月一日起,保險中介人必須向金管局申報已完成指定的培訓時數方可獲得牌照續期。

根據“計劃”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推銷員可以參加的培訓包括與金融和保險相關的研討會、講座、工作坊、修讀本地或海外大專院校的學士或研究生學位課程、修讀認可的專業資格或完成其持續專業進修活動,以及由金管局認可的其他培訓活動等。

更多有關“計劃”的內容,可瀏覽金管局專題網頁(www.amcm.gov.mo )。查詢可電金管局熱線八三九五 二二○六、八三九五 二二一八、八三九五 二二八○或電郵至ams.dsg@amcm.gov.mo聯繫該局保險監察處。查詢培訓活動可電澳門金融學會八二九七 二六二三、八二九七 二六一三或瀏覽網頁www.ifs.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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