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昨日最後公衆諮詢,街總就諮詢文本提出五點意見和建議。認同當局為社工專業建立制度,期望透過立法過程,提高社會認識社工專業,並保障服務受衆獲得專業服務。通過制度的建立,推動機構優質管理,促進業界專業發展。

日後檢討完善制度

街總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起已聘用社會工作者,現有社工逾百人。隨着經濟急速發展,社會日益複雜,居民對社會服務的需求越趨多元,因此社會服務工作更需專業化和規範化。通過專業認證,提升社會工作者專業水平和社會地位,以保障社會服務受衆獲得良好專業服務,是社服機構期盼的目標。

特區政府推動《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符合現時實際和起步階段所需,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在日後運作中檢討完善,待專業隊伍成熟時,提高專業守則的要求。此外,為公平起見,政府應制訂職程規管公職社工,專業認證與執業資格既相關又不同,亦不能混為一談。

街總收集了服務受衆、服務機構和業界同工的意見,就“制度”諮詢文本提出了五點意見和建議。一,本澳高等院校開辦的社會工作學課程須符合專業認證要求,相信畢業生已具備相應專業資格,建議豁免參與專業評估試。二,宜適時擴大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的組成人數,適當增加社工比例。並為註冊制度設立監察和檢討機制,協助委員會更客觀執行職責,完善職能,適時掌握同工操作實況,保證服務受衆得到專業服務。

釋除一專兩制疑慮

三,執業註冊方面,公職社工雖不受社工專業認證制度規管,但同樣要遵守社工倫理守則。建議進一步聽取公職社工意見,盡快制訂公職社工職程並向業界闡明,釋除社會對“一專兩制”疑慮。四,諮詢文本中對社工需遵守的操守及義務衆多,但對權益和發展方面着墨少。期望當局承諾制度建立後,補充相關方面的工作和時間表,整體規劃社會工作專業的長遠發展。

五,本澳不少具社工認證資歷及切實從事社會工作專業範疇人士,並非採用社會工作者職銜,建議將“社會工作者職銜”改為“社會工作者職銜及切實從事社會工作專業人士”,更符合澳門社服界實況。此外,文本中一般義務的定義部分較模糊,希望更清晰具體,以便社工理解及遵守,保障各方權益。

街總認為,社工認證和註冊制度是鞏固專業的認可,讓服務受衆得到更大福祉。是次諮詢期間,樂見業界關注自身專業和執業資格的制度,充分討論。雖持不同視野和意見,卻體現社會工作者應有責任,積極就社會政策和措施出謀獻策。期望當局持開放態度,聽取和關注同工及服務受衆的訴求和意見,透過不同管道溝通,取得共識,協力促成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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