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麥瑞權指出,據媒體報道:「今年五月十六日,荷蘭園大馬路與雅廉訪交界上午發生交通意外,兩輛澳巴攔腰相撞,導致兩男四女輕傷,當中包括兩名女童及一名孕婦。經初步調查,估計其中一輛巴士衝紅燈導致意外,事故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早前,亦有報導:「二0一九年五月二日,一輛載滿日本旅客的旅遊巴,由松山隧道駛經士多鳥拜斯大馬路與二龍喉街交界時,疑失控直撞向一咖啡室閘門,嚇煞店內食客,旅遊巴上四十三名日本旅客一度被困,需消防員協助救離車廂。」

 因本澳近年重型車接二連三發生交通事故,故他曾於二0一六年、二0一八年兩次、及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書面質詢和今年五月八日的議程前發言多次向政府反映重型車司機的培訓問題,並建議落實持證上崗制度,而政府在去年二月二十一日的書面質詢回覆中指出:「各類駕駛者執照持有者均須經本局駕駛理論及駕駛實習測驗合格才能獲得駕駛執照,當中包括對交通標誌的考核。」並且在今年四月二十五日最新的書面質詢回覆中指出:「現時車長入職前均須完成由巴士公司提供的巴士操作、路線實習、服務態度及巴士基本設施操作等一系列專業培訓。」

 對此,有市民認為,一個月內竟然再次發生因車輛司機失誤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若果司機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又怎會有「衝紅燈」及「駕駛失控」等駕駛情況的出現致使事故的發生呢?這是否說明急需加強對重型車司機進行專業專項技能的培訓已是迫在眉睫,尤其是巴士司機的培訓?故再次問一聲政府,公共巴士司機的專業培訓的績效如何?會否落實重型車司機的持證上崗制度?如再不加強重型車司機的專業專項培訓,是否要等到出現更重大傷亡事故,政府才會採取亡羊補牢的補救措施呢?

 有鑒於此,他提出如下書面質詢:

 有市民叫我再問一聲特區政府,一個月內竟然再次發生因車輛司機失誤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若果司機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例如具備當局回覆本人質詢中提到的一系列要求:入職前的巴士操作、路線實習、服務態度、交通標誌知識及巴士基本設施操作等,又怎會有「衝紅燈」及「駕駛失控」等駕駛情況的出現致使事故的發生呢?這是否說明急需加強對重型車司機進行專業專項技能的培訓已是迫在眉睫,尤其是巴士司機的培訓?故再次問一聲政府,公共巴士司機的專業培訓的績效如何?會否落實重型車司機的持證上崗制度?如再不加強重型車司機的專業專項培訓,是否要等到出現更重大傷亡事故,政府才會採取亡羊補牢的補救措施呢?請問行政當局對此有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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