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今年第二季度供款月,截至本月二十二日,仍約有五千四百名僱主尚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約佔整體需繳供款僱主百分之二十五。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而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的人流將會增加,呼籲僱主盡早繳款,已申請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應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

 所有僱主須於本月三十一日(周三)或之前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九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匯業銀行)繳納。此外,社保基金已增設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專區(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二二五號三樓),企業或離島區居民亦可親往該服務點繳款。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二八五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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