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0一九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新的士法」)將於六月三日(周一)起生效,屆時的士駕駛員證考試(即現行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將按新法規定執行。根據統計,截止上月底,尚有約五千名已通過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者並未申請取得有關證照,有關人士須於五月三十一日(周五)或之前到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辦理申請手續,否則須重新考取相關資格。

 按照新的士法相關規定,同時符合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一)至(四)項所指要件並完成專門培訓課程者,方可參加由交通事務局舉行之的士駕駛員專門考試。

 此外,為使順利過渡及配合行政工作,即日起暫停接受的士專業工作證之報考申請,直至六月三日(周一)新法生效為止,而最後一場按照現行法律執行之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將於五月二十三日(周四)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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