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就立法會李振宇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如下:
「澳門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而本局作為勞動監察的職權部門,會依法監察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除曰常進行勞動監察的工作外,本局對建築地盤會採取預先介入監察措施,目的是透過預防巡查及資料收集,結合法律宣導的方式,核查僱主遵守法律的情況。
為加強勞資雙方瞭解勞動關係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本局持續實行「送服務上門」措施,為建築地盤分判商及僱員進行退場講解會,講解僱員離職時的勞動權益及僱主應注意的事項。同時,加強了巡查力度,在巡查行動中,本局會抽查僱員的出糧記錄,對是否存有欠薪等不規則情況進行預先監察。根據本局資料顯示,於二0一七年期間,本局共開立三百零二宗涉及建築業僱員投訴欠薪的個案,涉及六百六十八人次,立案宗數及人數與二0一六年同期相比分別減少百分之二十九和百分之五十四,顯示有關措對減少欠薪個案具有正面作用。
對於欠薪的違法行為,根據第七/二00八號法律的規定,屬輕微違反行為,按該法律第八十五條第一款(六)項規定,倘偏主全部或部份否定僱員獲取報酬的權利,可按所涉及的每一僱員向僱主科處澳門幣二萬元至五萬元罰金,而按同一法律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對僱主所科處的罰金可按《刑法典》的規定轉換為監禁。為此,倘若證實僱主違反有關規定,本局必定會依法作出懲處及要求僱主履行支付報酬的義務,以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
本局將持續透過主動到建築地盤進行巡查,了解工地內的管理狀況,從而釐清及掌握分判脈絡及工人的僱用情況等,以減少或預防不規則的情況。此外,對違法者將依法懲處。
至於《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法案的立法進展方面,本局經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及業界對草案內容的意見後,曾對草案文本的內容作出調整。其後,本局將有關的草案文本轉交予法務部門、保安部門及工務部門聽取技術意見。目前本局正按有關技術意見對草案文本進行調整。」
立法議員李振宇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第一,《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法案現時進展如何?何時能夠進入立法程序?
第二,當局為預防及減低因層層分判帶來的勞資糾紛,二0一七年起主動到建築工地收集資料,釐清地盤分判的每一層關係,並會抽查僱員出勤、出糧記錄等。但早前發生的地盤三判侵吞僱員九百萬元薪金事件令社會質疑政府的相關措施治標不治本,無法遏制欠薪行為的發生。請問當局,在上述法案出台前,有何其他實質性措施遏制欠薪行為的發生,以保障建築業僱員權益?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