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抽單審查” 保合理運用

澳基會資助逾五十萬經核數師

就審計署對澳門基金會監管資助款運用情況的意見及建議,澳基會表示認同,稱資助工作在管理上仍與社會的期待和要求存在差距。該會非常重視,已於去年起嚴格根據規定向未按時提交報告的受資助者執行追收、聽證和處罰等程序。此外,由本年度起批出的資助,澳基會將要求受資助者按照規範提交財務報告,並將聘請核數師審查大額資助。

三個月唔交即聽證

就審計報告中指受資助者逾期提交報告的情況,澳基會表示,在實際操作過程,考慮到社團一再表示願意履行義務,只是由於人員流失、換屆、屬會或項目較多等原因未能依時完成,導致相對弱化了執行監管規定時的剛性和對違規情況的及時查處,造成在給予受資助者權利的同時,沒有嚴格要求其履行對等義務。

為改善這失衡情況,澳基會已於去年二月制訂啟動聽證程序的時點,並嚴格執行《資助審批內部條例》,即在受資助項目完成後九十天,仍未收到受資助者提交的報告,澳基會將立刻啟動聽證程序。對於未及時履行提交報告義務且無合理解釋的受資助者,澳基會將向其追回所有發放的資助,同時將其列入凍結名單,兩年內不接受其申請。到目前為止,澳基會已對四十七宗個案開展聽證程序,其中三宗被列入凍結名單。

聽財局會計界意見

對於受資助項目賬目的監管,雖然澳基會一直努力建設有關監管制度,自二○一三年起,曾先後聽取財政局及會計專業團體的意見,逐步推出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規範申報、制訂大額資助財務管理指引,鼓勵受資助者提交第三方的核數報告,但尚未完全達至目標。為進一步完善賬目監管制度的建設,特別是對大額資助的監管,由二○二○年起批出的超過五十萬元的資助,澳基會將要求受資助者按照澳基會的規範,提交經註冊會計師或核數師編製的財務報告,並會在聽取會計業界對具體審查範圍及準則的專業意見後,落實聘請核數師對五十萬元以上的資助項目進行第三方審查。對於五十萬元以下的資助,澳基會將按照現行的“抽單審查”模式審查,保證資助款的合理運用。

逾期兩年未交報告

另外,澳基會最初回應審計報告時,曾引述二○一五至二○一八年的數據,指及時提交報告者(百分之七十八點二)和逾期未超過三十日者(百分之十四點二)達到百分之九十二點四,嚴重不履行承諾者僅極少數,認為履行提交報告的情況已大為改觀。

審計署在綜合評論狠批澳基會把“逾期未超過三十日”與“及時提交者”合併統計,從而得出九成多受資助者已配合工作,其計算方式及判斷並不恰當。根據審計結果,在一五至一八年四年間,每年仍存在兩成多、七百八十八宗的受資助者逾期提交報告,甚至有個案逾期天數逾兩年。審計署稱,跟進工作主要協助審計者查找不足,澳基會不應視有關問題已大為改善。促請澳基以認真及負責任的態度改善,以確保每年數以十億計的資助款項得到妥善的監督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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