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委會完成細則審議《聘用殘疾人士的稅務優惠》法案,昨日簽署了意見書。法案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僱主每聘請一名殘疾人士,可獲最高五千元的稅務減免。另外,經過二百一十日暫停職務的直選議員蘇嘉豪,昨天正式恢復議員職務,他即時出席了所在三常會的會議。

 法案最初文本建議扣減稅款金額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在修訂文本改為由法律形式制定。此外,對於法案並不以僱員殘疾程度來訂定減免稅額分級制,政府認為殘疾程度並不與受僱難易和工作能力成比例,故維持劃一的最高五千元稅務減免。

 至於法案對自僱的殘疾人士不納入稅務優惠,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指,法案取態是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必須具備僱主和僱員關係,因而不能透過法案獲有相關稅務優惠。

 不過,剛復職的蘇嘉豪則對法案有不同看法。當中,對於法案並沒有將自僱的殘疾人士納入稅務優惠的做法,他受訪時表示,自僱的殘疾人士沒能享有稅務優惠,這是令到他們在這部分的保障是空白,「我不同意這樣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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