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消息:消費者委員會邀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於本月十三日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向「誠信店」商號介紹本澳保護個人資料的相關法律法規。

 現時不少零售服務業在招募會員,或為消費者辦理一些簡單的登記手續時都會不同程度地收集到消費者的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實體,即商號等都有詳細明文規定其責任,以保護居民個人資料的私隱。

 為提高「誠信店」商號對相關法例的認識,以免誤觸法律,以及侵損到消費者個人資料,消委會安排經常接觸或收集消費者個人資料的「誠信店」,包括藥房、超市等商號代表參加由個資辦代表主講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個資辦代表就《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個人資料的定義、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即商號的責任及處理原則作出詳細介紹。

 個資辦代表在講解會上指出,商號在收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時,需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任一正當性條件,收集前必須獲資料當事人明確同意,且在處理時應恪守其中的合法原則,包括收集目的限定、適度性、準確性與保密等原則,同時保證處理個人資料的安全措施,並建議商號應按《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各項規定,預先制定一份保護個人資料的政策,這是收集與處理個人資料程序中一項重要的措施。

 個資辦代表又以近年該辦公辦處理多宗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個案為實例,提醒與會商號要引以為戒,並須從包括外判、第三人等資料的接收者,職員等各層面建立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的意識及措施。

 與會的「誠信店」商號負責人表示,講解會不僅提高商號對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的責任與意識,商號更可具體掌握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各項條文的規定及操作,賦予商號遵守法律規定的能力,歡迎消委會舉辦更多同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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