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討論「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提供澳門以外的工作介紹服務會否受到法案規範,希望政府到立法會解釋,他稱,現時本澳有社團會提供不收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委員會關注對有關內容的規範,亦希望了解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教育機構情況。而按按現行法律,社會傳播機構尤其是報章或出版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不受規範,法案刪除了有關條文,當中涉及廣告的刊登,加上現時網上傳媒發達,委員會關注政府為何刪除現行法律條文。

 黃顯輝表示,待委員會完成審議所有條文後,才會邀請政府代表到委員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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