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孫旭表示,新修訂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於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新法規定巴士站十米範圍內禁止吸煙,禁止售賣電子煙和限制煙草製品展示,另外違規吸煙罰款將提高至一千五百元,私人實體及公共實體如有違法行為,最高罰款將增加至二十萬元,新法實施相信能進一步推動控煙工作。但法律允許娛樂場一年內仍可保留原有吸煙區,即相關員工未來一年仍要處身煙害的環境。

 他指,多年來,娛樂場控煙效果並不理想,如有娛樂場擅自設立或更改吸煙區,而且經常縱容客人違規吸煙,甚至不允許員工制止客人在非吸煙區內吸煙。另外,雖然娛樂場按規定需每月提交吸煙區的空氣質量檢測報告,但有娛樂場員工反映取樣過程兒戲,空氣質量檢測工作形同虛設,未能反映真實空氣情況。而對違規的博企,整個檢控罰款需時較長,阻嚇力不足。加上投訴熱線在末末的早上以及每晚十時之後,只設留言服務,無法即時就員工的投訴作出跟進。種種情況令不少前線員工仍需在煙害的環境下工作,苦不堪言,亦令人憂慮即使二0一九年一月一日撤消所有吸煙區,仍難為員工提供一個無煙害的工作環境。

 為此,梁孫旭十二月二十九日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面對現時娛樂場經常出現客人違規吸煙及縱容客人吸煙的情況,當局能否實施駐場控煙督察、採用監控鏡頭協助執法,以及延長投訴熱線的人工接聽時間至二十四小時,藉此加強執法力度,保障娛樂場員工的健康?

 二、對違規博企檢控時間過長的問題,當局能否縮短處罰的程序,強化執法效能,以提高阻嚇作用?

 三、不少員工反映娛樂場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未能反映真實情況,當局會如何加強空氣質量檢測工作的監管,避免檢測過程受干擾,確保空氣質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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