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組織了“深港法制交流團”的活動,在澳門和香港中聯辦法律部的協調下,前往深圳和香港的有關機構參訪和交流,分別拜訪了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深圳國際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

多元化解決糾紛
在交流活動中,團員主要學習了“一國”與“兩制”在實踐中密不可分的關係,觀摩了國內大型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的運作模式,以及現今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已可透過網絡進行在線的司法確認,以多元化方式解決糾紛,使得“案多人少”的情況得以改善。此外,訪問團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探討了有關刑事和解機制和司法改革方向等問題。在與深圳和香港的仲裁機構和調解機構交流時,團員了解當地的仲裁和調解制度,得知有關仲裁中心所審理的來自澳門的仲裁案件數量也不少,商討了兩地與澳門仲裁員的合作空間和平台。

倡提升仲裁服務
在整個交流的過程中,各個機構多次提及並探討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背景下,澳門法律工作者該如何進入前海自貿區、深化三地法律業務的合作。深圳和香港的機構均表示,澳門擁有進一步發展仲裁與調解機制的潛質,亦因其自身具有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獨特優越性、國際性,可多與深港兩地共同合作,一起提升仲裁與調解的服務,為市民提供一個更便於解決境內或跨境爭議糾紛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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