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社會保障基金最近擬將先天性殘疾納入社保殘疾金的保障範圍,讓殘疾人士能平等參與和享受社會保障權利,此做法值得肯定。但有社服團體反映,現時殘疾人士及其家庭照顧者在生活上,仍面對不同方面的困難,殘疾人士在社會日常生活上遇到不少的阻礙。特別是現時殘疾人士進入職場機會有限,可供選擇的職業不多,即使工作能力較佳的殘疾人士希望投入工作,發揮自我價值貢獻社會,並藉以改善家庭經濟收入,但現有制度在他們接受職業訓練獲取津貼,又或公開就業取得薪酬後,家團經濟援助金會被即時扣減,對於有意重投社會的殘疾人士來說無疑是一大阻礙。

 另一方面,現時政府對於殘疾人士的就業培訓大多交由民間社服團體負責,但政府對他們的支持並不足夠,例如負責培訓殘疾人士技能的職業治療師流失嚴重,培訓的場所、輔具與設備不足等情況;又如當局過去兩年推出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透過發展社會企業以協助殘疾人士重投職場,計劃原定資助五家民間非牟利服務團體開辦社會企業,但因具體執行缺乏相應配套,結果只收到兩份申請,經評審後僅一家獲批。而該社企在經營時,亦遇到不少困難,面臨迫遷,倘若無法找到合適地方恐無法繼續營運,窒礙了本澳殘疾人士就業發展的前景。

 對此,黃潔貞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申請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的前提是「失去工作能力」,代表殘疾人士若工作有關津貼將被取銷,這樣的規定無助提升殘疾人士的工作動機。請問當局未來將其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後,會否適當修改有關制度,給予他們緩衝時間,慢慢適應生活的變化,最終達至自力更生的目的?

 二、透過發展社會企業為殘疾人士提供重投職場的機會,可以有利於殘疾人士回歸社會。但現時社企面對著經營困難,請問當局能否提供免費或較低廉租金的場地,以及給予技術上的支援及人員資助等措施,協助提升社企的競爭力?

 三、請問當局未來將如何為殘疾人士重投職場建立暢通的渠道,以及推出不同的措施以鼓勵殘疾人士就業?對於殘疾人士就業支援政策有何具體的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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