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IR編輯部|譯:林事務所

在上一篇《振興地方創生事業要的是「經理人」,而且是幽默又失敗過的》中,我提到了促成政府民間合作事業成功人才的3個條件,接下來我要先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列入考量的因素。

雖然學歷是一個很常被拿來當作判斷人的條件,但是,就算一般來說會多少看一下學歷,但不會一開始就先看學歷。

因為,在這個社會上,有人因為家庭因素不能繼續受教育,也有人因為家裡很有錢而上了很多補習班等。而且,這個社會一直在轉變,半吊子地學了些過去的知識,導致無法擺脫舊有框架,因此無法對應新時代變化的人也有很多,學了一些過去都市計畫或再開發政策等的人真的是派不上用場。

當然因為要求基本的思考能力,確實是可以從過往的學歷看出是否具有此要素,但是,就算不看學歷,實際見面聊過就可以馬上得知。一個人的眼神、思考速度、發言內容是否帶有邏輯帶有背景等都很重要,政府民間合作事業並不是什麼擁有幾百個人的大企業,所以比起看學歷,直接面試判斷更可以知道這個人的頭腦好不好,還有是不是一個努力的人等。

證照相關的完全不在評價範圍內。

在推動政府民間合作事業時,經理職的人不需要有什麼特殊能力。應該說,如果需要律師的話,就雇用律師就好,需要什麼專門能力就雇用相關人才。擁有一堆證照,但是沒有什麼實戰經驗的人,或是以「專家」自居,總是保持距離進行每一個工作的人,像這種的都完全無法派上用場。

關於協調性,將迎合別人當成是完美處世之道的阿諛奉承型也不行。經理需要擁有自我意見決策力,協調或督導類型的人完全不適合當現場經理,這些人善於傾聽意見,被大家稱為「好人」,但是對於提高事業業績來說,派不太上用場。

政府民間合作重視的不是過程,而是結果,因此為了讓事業能夠確實往前進,有時就算知道說了會被討厭,但是必要說的話還是要明確地說出來,能做到這些的人很適合成為經理。

別期待低薪可以吸引人才換跑道

這部分雖然大家不太說,但是,我要明確地說出來,好的人才因為隨時都有工作,如果只是一點薪水的差異,通常都不會輕易地跳槽,雖說可以期待「責任感」或是「熱情」讓他們想要轉換跑道,但這發生的機率非常地低。在日本,社區營造事業的薪水還是很低,而且沒有事業成果連動的關係,結果還是事務型的人成為建立社區營造事業的經理,最後實際工作內容就像是擔任了事務局長一樣。

在(日本)國內,目前正在一點一點地開始打造事業底盤,從中漸漸地可以獲得報酬,但這跟正式展開政府民間合作事業、成功實現地方都市中心部再生的國外企業完全無法相提並論。在海外,雖然稱不上高收入,但是經理階層的人還是有相當的報酬。有一個常拿來被當作笑話的例子,時代廣場等經營公司的兼任經理人所拿到的薪資比紐約市長的還高。經理人只要拿出成績,領這麼多薪水是領所當然的,但是相反的,拿不出成績的經理人當然就只能面臨被解僱的命運。

因為是人才市場型的環境,所以有能力的人當然可以存活下來,沒能力的人則漸漸被淘汰,正因為是陷入困境的地域活化領域,如果讓一些沒什麼能力的人一直待著,只會使這個地區越來越衰退,因此是很合理的情況。

當然,也會被嚴格要求交出好的事業成績。高報酬=也會被要求達到非常高的成果。也就是說,如果能請到這樣的人,就必須負擔相當程度的薪資報酬,但是這一點好像大家都不太了解,只是大概地決定了預算,關於這點我覺得是今後必須要改善的地方。
當然薪水以外也有其他要注重的,事業本身營造出「展現自身投入價值且可受評估」的環境也很重要,但是,如果沒有準備好達到成果時的獎勵,只有給予抽象的希望,我想無法吸引到好的人才。

提出多企劃、創造經理人競合環境

政府民間合作事業的經理級人才目前還沒有什麼實際案例,今後我們要開始去挑戰且實現,並且聚集具有經理特質的夥伴,這一切都還在需要去累積成果的階段。

特別是在日本,打造出人才市場是很重要的。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制度,分別在一、兩個地方分別成立政府民間合作事業,不隨意全權委託顧問諮詢,而是同時間進行多個企劃案,同時間也會有多位經理人,讓他們互相競爭、互相協調,並且創造出「能拿出成績的經理人就可以拿到更多工作委託」的循環。

人才市場育成很重要,即便是在日本這樣的環境裡,只要有心,也能培養出能夠讓政府民間合作事業獲得成功的有經驗與技術的人才。

在美國,光是地域活化領域的經理人就有1500人以上,獵人頭公司也非常地多,本來是企業經理階層的人、管理顧問公司的顧問等,因為也想要在非營利事業領域發揮專長而轉換跑道,我覺得在日本需要像美國一樣有專業的人,共同去推動貢獻於公共、產業兩方面事業的「政府民間合作事業專家」。

【林事務所觀點】

面對近乎不可逆的高齡化,少子化浪潮,在資源有限,問題多元且社會創新風氣高漲的情況之下,政府該如何借重民間團隊的專業及活力來協助投入地方經營,進而達到永續發展的局面。這樣說,過往關於「政府民間合作」多半是流於以BOT或OT的方式,把公共建設的硬體透過委任模式讓民間去經營而已,相較於該類低度串連、僅止於租賃般的關係,是否有其他可能,能讓彼此雙方能建立更為緊密的連結。

而在台灣,投入政府民間合作模式的企業,是如何在思考這樣的問題,是只把這樣的委任或標案視為一種商業行為,還是能從更開闊的角度來思考與政府的合作關係?不只是租用空間而已,而是希望能集合團隊正想做的事情,而讓未來在空間場域中的活動更有意義,不只是合作一場活動而已,而是希望能透過這樣的行動創造一些可能性。

「官民連攜」的前提,如果能在理念之下來合作,彼此間對於議題、對於目標、對於地方有共同的想像與共識,對於未來有共同願景,才能成就改變的可能。

當然營運能力,應該是團隊普遍最為缺乏的能力,除了是經營者商業思維與經驗較為不足外,另外就是社會大眾對於文化及內容有價的意識較為薄弱,以致於許多合作到後來都會出現認知歧異的情形。除此之外,過程中最大爭議通常是彼此間對於經營績效指標常常會有不同的想法,因此身為這樣事業的經營者,除了需要商業經驗外,包含社群營運與溝通協調能力,並具有想像力,因為沒有足夠的創意,沒有辦法為這樣的合作引入活水,畢竟民眾對於官方存在刻板印象。

當各地的人口持續減少,大有為的政府也儼然是過去式,面對未來的社會發展,應強化政府與民間的連結,一方面為公部門注入更多活化,一方面讓民間團隊能有更大的發揮舞台,從地方永續經營的角度來看,這都是台灣或日本必然需要走的方向。

責任編輯:楊之瑜
核稿編輯:羊正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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