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雙職家庭普遍,部分父母日夜輪班沒時間照顧子女,甚至把撫育責任托於長輩、學校以至家傭。但畢竟子女最有安全感的人是父母,所謂言傳身教,孩子個性的形成、價值觀的建立,都來自最親近的人。更何況若照顧者保護兒童意識薄弱或沒辦法管教好小朋友,很容易發生意外甚至向小朋友施虐,影響小孩一生。
父母撫養子女天經地義,惟現時本澳不少家長需輪班工作沒時間與子女相處,莫說是妥善照顧,部分家長只向子女提供零用錢或飯錢,較少過問學業成績、身心健康等。也有的將年幼子女獨留家中或托付親友以至家傭照顧。長輩照顧或過於溺愛,當小朋友打鬧或發脾氣時,多放任之;甚至讓他們在街上亂闖亂撞。家傭畢竟是“外人”,看待小朋友的態度不及親人,一旦遇上有家傭長期精神受壓或受私事影響情緒,很容易發泄在小朋友身上,甚至造成無可挽救的傷害。
澳門有法例規範父母履行親權和保障兒童權利,家長需上班沒法照顧子女也應每天利用空餘時間與子女好好溝通,了解最新情況;放假時可帶同子女參與社區活動或做義工,增加親子互動機會。企業也應體諒有子女的職工,彈性處理上班時間,讓父母處理子女突發狀況。鄰睦應發揮守望精神,多留意身邊小童有否異常,共同讓下一代在健康環境下成長。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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