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體現特區政府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支持大專學生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特區政府於二0一八/二0一九學年繼續推出「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符合資格的學生,由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辦理登記後,可獲發澳門幣三千三百元津貼,預料受惠學生人數三萬四千人,特區政府的預算投入約為澳門幣一億一千二百二十萬元。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或外地修讀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兩年或以上的專科、文憑或副學士課程的學生均可登記。

 符合發放條件的學生需於上述指定期間登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網頁(www.gaes.gov.mo )填寫有關表格及上載二0一八/二0一九學年的註冊在學證明文件,便可完成登記程序。去年曾作登記的學生無需重複填寫部份個人資料,只更新需要修改的資料及上載在學證明文件。除了在網上登記外,符合發放條件的學生亦可親臨或委託親友到高教辦下設的大學生中心(荷蘭園大馬路六十八-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即盧廉若公園巴士站對面)、高教辦接待處(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六一四A-六四0號龍成大廈七樓),或市政署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台山巴波沙大馬路一二七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二座地下G舖及H舖)、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五及七號三盞燈綜合大樓三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四樓)、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七十五K號)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六樓)索取登記表及遞交文件。

 此外,就讀於本地高校的學生;在外地就讀並領有本澳其他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由本澳機構協辦,外地高等教育機構獲特區政府許可於澳門運作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高等教育基金將於有關津貼登記期結束後六十天內透過銀行轉帳或發出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已作登記的學生可憑在網頁進行登記時所取得的登入密碼,隨時查詢登記結果和發放狀況。當津貼發放後,高教辦會以電郵及短訊通知登記人有關津貼的發放消息。

 詳情可瀏覽高教辦網頁或致電語音熱線二八五七一一一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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