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的士司機涉在「國慶黃金周」期間拾遺不報及贓物罪被司警拘捕。其中一人將一名內地女遊客乘搭其的士,遺留的名牌手袋據為己有,將之交予另一人接贓收藏。警方調查時,疑人在警員未提及事主遺失手袋前已不打自招,被揭發事件,事件中起回總值逾七萬元的贓物。

 涉案的兩名的士司機,均為本澳居民,分別姓羅,五十歲;姓葉,五十多歲,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一名內地女遊客與家人前日早上十一時許,在城市日大馬路乘搭由羅駕駛之的士,抵達目的地在路氹一酒店落車,的士駛走後事主發現她的價值四萬三千元的手袋遺漏車上,手袋內有約二萬八千元現金,報警求助。

 治安警透過酒店保安提供資料,同日稍後時間成功傳召羅某到警局助查。期間有人聲稱中途接載多名客人不知情,過程中有人在警員未提及遺失手袋,便指自己並無見過手袋。經警方進一步盤問,他終承認犯案,並指因害怕被發現,將該手袋連現金交給涉案的葉某保管。

 治安警其後到黑沙環的住所拘捕葉某,起回有關贓物,其明知手袋盜竊得來,仍協助保管。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