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十萬元,襄助六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李新亮,男,四十七歲,居永添街。申請人早前在內地發生交通意外,目前需要在內地接受治療,現階段需要依靠拐杖步行,由於仍未能完全符合原有工作要求,現處於停薪留職階段,暫時由太太薪金支付家中一切開支。因事出突然,申請人相信仍需一段時間才能康復及重新投入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楊勝利,男,六十歲,居黑沙環。申請人為長期病患者,數月前確診頑疾,在內地診療已花費數萬元。申請人孑然一身,靠家中親友接濟,生活有經濟壓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方敏霞,女,四十歲,居路環九澳。申請人原計劃去年與未婚夫註冊結婚,豈料對方此前突然去世。當局更收回其未婚夫名下社屋,遺下她與兩歲幼女互相扶持。方女士自幼在孤兒院長大,曾患抑鬱症,加上照顧幼女的開支大,且欠下未婚夫部分殮葬費,現時政府施予的援助僅能勉強維持生活。預計女兒今年升讀幼稚園後,生活百上加斤。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四、申請人勞翠珍,女,四十四歲,居羅白沙街。申請人兒子去年在鏡湖醫院接受手術,費用約六千元。兒子術後至今仍未“斷尾”,需不時到內地購買藥物醫治,藥費約五百元人民幣。申請人丈夫為長期病患者,前年於鏡湖醫院留院十天花了兩萬多元。另外,申請人前年六月份,因發生電單車交通意外,全身多處受傷,治療費用約二萬八千元,停工一個多月。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黃炳惠,男,六十三歲,居中心街。申請人在十年前遇上工業事故,傷及頸部和腰部,自此再沒有工作,連生活上也有困難。當時,醫療保險賠償的五十萬元已全數花光,主要用於到內地求醫、買補品和推拿針灸等,以紓緩痛楚。申請人目前全身麻痺,行動不便,須用輪椅代步。現時依靠每月三千多元養老金過活,尚有一名女兒在求學階段。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盧少莊,女,六十七歲,居關閘馬路。申請人去年五月開始感到心臟不適,遂到內地求醫,借取親友廿一萬元人民幣作醫療費用。現時,一家四口依靠女兒收入和養老金支撐,但要支付每月六千元房租。申請人的社屋申請仍在審批階段,暫未有接受政府津貼。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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