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消息:社會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齡分階段接受合資格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年滿75歲或以上、正領取社保殘疾金且超過1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由8月1日起可進行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申請;年滿65歲至74歲長者的提款申請則由9月開始。
 
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約有五萬五千多名,社保基金沿用去年的方式,按年齡分兩階段接受市民的提款申請。首階段率先接受被列入名單的75歲或以上長者(1941年9月或之前出生)、正領取社保殘疾金且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進行提款申請,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發申請表,有關申請經批准後,款項會於10月21日發放。社保基金另會於9月向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1941年10月至1951年9月出生)寄發申請表,他們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交提款申請,有關人士最快可於11月22日獲發款項。
 
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每年只可提款一次,合資格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可透過設於全澳各區合共34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或填妥申請表交回以下地點:
 
(一)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
 
(二)民政總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
 
(三)社會工作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僅限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
 
另外,未滿六十五歲但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醫療開支、基於人道或具適當說明理由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亦可進行提取款項申請。申請表可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或到各服務點索取。
 
市民如想查詢公積金個人帳戶二0一六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 www.fss.gov.mo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公積金個人帳戶2016年款項分配名單
 
服務地點(親臨查詢/遞交聲明異議):
 
1.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4.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以下地點的服務日期為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5.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6.中區(林茂塘)社會工作中心;
 
7.南區(下環)社會工作中心;
 
8.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9.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
 
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
 
1.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2.社會保障基金皇朝區中土辦事處;
 
3.社會工作局總部;
 
4.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5.中區(林茂塘)社會工作中心;
 
6.南區(下環)社會工作中心;
 
7.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8.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
 
9.健康生活教育園地;
 
10.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11.退休基金會;
 
12.教育暨青年局;
 
13.成人教育中心;
 
14.南灣財政局大樓;
 
15.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
 
16.營地活動中心;
 
17.祐漢活動中心;
 
18.台山活動中心;
 
19.黑沙環衛生中心
 
20.筷子基衛生中心;
 
21.海洋花園衛生中心;
 
22.塔石衛生中心;
 
23.海傍衛生中心;
 
24.風順堂衛生中心;
 
25.湖畔嘉模衛生中心;
 
26.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27.路環衛生站;
 
28.外港客運碼頭;
 
29.中華廣場地下大堂;
 
30.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自助服務區;
 
31.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32.關閘入境大堂;
 
33.關閘出境大堂;
 
34.石排灣郵政分局;
 
*晚上九時後由側門進出(南灣大馬路7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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