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完成不多於二百部八年期限之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即特別的士)的審標工作。政府公報昨日(廿日)刊登行政長官第六八/二0一九號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首批一百部特別的士預計最快今年第四季投入服務。

 繼二0一六年政府以公開競投方式批給一百部八年期限之特別的士准照後,為回應社會大眾對特別的士服務的需求,特區政府去年再以同樣方式開投不多於二百部八年期限之特別的士准照,五間公司遞交了投標書並獲得接納,提出的三項服務費分別是電召費介乎零至一元、預約費及失約費均不設收費。

 審標委員會根據營運管理及服務計劃、電召費、預約費、失約費及管理經驗五方面指標對投標書作出評審。經綜合評分,最終由「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批給,其提出之投標書不收取電召費、預約費及失約費。

 按照規定,「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須在合同訂定的營運起始日起經營特別的士客運業務,期限為八年;因應環保政策及載客量限制,須使用載客量為六名或以上乘客的油電混合或環保能源發動的輕型汽車,並分別提供不少於五部無障礙的士及不少於十部大型的士,以回應出行的訴求;此外須主動提出引入十部機動的士,該類型的士最少有一個乘客座位可電動外移下降,以便利行動不便的乘客使用。

 隨著審標工作完成,是次公開競投之首批一百部特別的士(當中包括不少於五部無障礙的士、不少於十部大型的士及不少於十部機動的士)預計今年第四季投入營運,餘下之一百部特別的士則於明年第四季或之前陸續投入服務。

 【又訊】就昨天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關於特別的士客運業務公開競投結果的行政命令,信德集團聯同宏益集團作為參與是次競投單位之一,雖未能於是次獲發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特別准照,但由衷期望特區政府盡快按計劃推出更多的士准照,讓更多有心、有實力、有經驗的營運商,參與經營,以為本澳的士業界引入良性競爭,促進行業素質和水平的整體提升,並聯同其他相關行業,為市民和遊客提供優質服務,協力加強澳門的國際旅遊城市形象,推進特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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