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消息:截至二0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有二千三百多個房地產經紀准照及八百多個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有效期將於今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屆滿。房屋局呼籲有關准照持有人盡快辦理續期申請。持有有效之准照,才可繼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為簡化准照的續發申請手續及程序,房地產中介人續發准照時,只須遞交申請表及聲明書,以聲明其仍然符合法定的要件。續發房地產經紀准照則可免除遞交首次申請時已提交且不會變更的文件(如學歷證明文件、職業技能鑒定的證明文件)。

 新續發准照之有效期將接續原准照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三年。

 為節省時間,申請人可透過房屋局網頁內「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網上申請」(https://intermediary.ihm.gov.mo:8082/ )辦理續期申請,或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提交申請時間。

 此外,為進一步優化續發准照、更新准照及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開設、變更及關閉商業營業場所的手續及程序,房屋局由今(三月一日)起實行領取續發准照及上述相關准照時不需要退回原有之准照,並會以短訊通知所有有效准照持有人相關安排,同時,亦已將房地產中介業務之繳費方式,延伸至中銀e道繳交,期望為市民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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