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常會昨日舉行會議及繼續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法律制度」(的士制度」法案新文本。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代表在會議重申無意設立「放蛇」制度,新的法案文本接納委員會建議,明確的士違規的受害者若是交通事務局的監察人員或治安警警務人員,人員雖然會被視為公共當局,但不得提起處罰程序及編製控訴書,避免角色衝突。惟仍有議員認為條文有改善空間。

 至於濫收車資等的士違規處罰,新文本維持原法案有關建議的罰款金額,但的士司機每日工作若超過九小時會被罰款三千元的條文將刪除,有關問題將適用勞工法。

 出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已同三常會就新文本的所有條文完成討論,稍後會調整技術問題,本月內再向三常會交更新文本。至於豁免公開競投方面,有意見認為應參考土地法規定,符合一定條件才能豁免公開競投。羅立文表示,豁免公開競投方面沒有改變。至於如何確保將來行政長官不會濫用豁免公開競投?他稱,大家要對政府有信心,不會濫用。

 被問到港珠澳大橋已正式開通,有意見認為澳門口岸區的交通指示牌不清晰等問題。羅立文認為,任何新事物,尤其是大型項目總會有一些問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可發現真正問題所在及適應。至於大橋開通後增加東方明珠一帶的交通壓力,羅立文同樣希望大家給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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