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訊: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司法部第181號《公告》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國家司法考試”),將於九月廿二日及十月二十日分別舉行,並分為客觀題考試及主觀題考試兩個階段。考生必須通過客觀題考試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考生在報考前,應先詳閱有關《辦法》及《公告》內容,並須遵守司法部所訂立的有關規定。

客觀題考試報名日期為六月二十日至七月四日,考試日期為九月廿二日。主觀題考試的報名時間為九月廿七日至三十日,通過客觀題考試的考生應當在客觀題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四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並按規定交納考試費。

澳門考區主觀題考試費用為現金六百澳門元。考生須於九月廿七日、廿八日,十月三日、四日到法務局繳付考試費用。逾期繳費或確認,將不予補繳或補報。

已完成網上報名及繳付考試費的考生,可於十月十五日至十九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及打印准考證。

主觀題考試時間為十月二十日。主觀題考試採取紙筆考試方式,考生應當在答題紙上作答。

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繳費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地點為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

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法務局(八九八七 二三三三)查詢,也可登陸下列網站獲取相關資訊:

* 司法部網站(網址:www.moj.gov.cn

*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站(網址:renzheng.cscse.edu.cn )

* 澳門法務局網站(網址:www.dsa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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