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統一開考的公職綜合能力試,近期終於進入第二階段,惟經過長達一年的時間,所有職缺迄今仍未有一個能夠入職,本澳公共部門行政執行效率令人質疑。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兼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雷民強認為,本澳公共部門行政缺乏效率已非新鮮事,統一管理開考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此情況不但造成無數人力資源與公帑的浪費,而且亦反映澳門公共部門行政嚴重無效率、行政改革滯後的事實。

 特區政府於二0一六年以統一管理開考取代中央招聘。雷民強表示,統一管理開考只是把考試「一拆二」,第二階段「部門專業試」仍是各有各考,實際上與「非統考」招聘只相差了前期的「綜合能力試」。第二階段仍由部門各自統籌,不但毫無效率,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帑和各種人力物力資源的使用,造成巨大的浪費,做法不符合社會現實。以法務局近日進行的公共行政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為例,考試人數有兩千多人,但相關招聘只有一缺,而且需要花費數以十萬計的公帑,借用四間學校的場地、動用數以十計的工作人員,整個招聘耗時超過五個月(自去年九月公佈起計算)。雷民強說:「今次二百六十薪點(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嘅第二階段考試共有三十一場,仲未計一百九十五薪點(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同四百三十薪點(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唔難想像當中會涉及幾多公帑和資源嘅浪費?」

 有關當局曾稱即使是進度最快的一百九十五薪點,從職務能力考試計算便需要至少六個月的時間,換言之,整個招聘程序平均花費約一至兩年。雷民強批評,「公共部門處事唔應該咁無效率,呢方面亦突顯出本澳行政改革方面嘅嚴重滯後。」他認為這次法務局的招聘,只是公共部門行政效益低下問題的冰山一角,特區政府理應重視,並重新檢視如何優化當中的程序,提高績效。他建議應適時提高招聘考試的篩選門檻,在第一階段時篩去不適任的人選,避免數千人中取一的現象產生;另一方面,應該考慮把不同部門的同一範疇集中開考,而一百九十五、二百六十薪點等沒有特定專業範疇要求的更應全部集中開考,避免人手、資源的分散、重複利用,提高部門的行政效率,同時亦有效減省大量的行政程序的重複,以及當中花費在名單核實、成績計算、申訴期等行政程序上的大量時間,加快招聘程序的輪轉率,對政府部門和考生締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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