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主辦的“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程序”專場講解會昨舉行。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長鄭錫林預計法例生效前,物管公司都可順利過渡獲發准照。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認為經培訓技術人員可滿足市場需求,聘用技術人員是推動行業專業化最好方式。

接受申請八月底生效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將於八月廿二日生效,具備有效的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的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才可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以及臨時准照,昨起接受申請,兩者有效期均為三年。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要符合至少有一名具備法律規定任職要件的技術主管、按法律規定提供擔保、公司資本金額不少於廿五萬元等條件。若未能符合上述三項要求的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業務法公佈日,即去年八月廿一日正從事類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則可申請臨時准照,但臨時准照到期失效,不得續期。

崔銘文表示,一般從事物業管理行業的公司容易符合相關規定,由房屋局及勞工事務局主辦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已舉辦十二期,數據顯示全澳有二百多家物業管理公司,完成培訓的技術人員達二、三百人,加上法律沒有規定技術主管只可受聘一家公司,相信可滿足市場需求。

成本增加小企難應付

問及法律生效後,會否引發物管公司結業潮,他直言不排除有這可能性。法律實施後,聘有技術主管才可經營,一般有經驗的技術主管,薪酬由一萬多元至兩萬多元不等,若物管公司管理多幢大廈可能問題不大,但管理少量大廈的公司可能難以應付新增的開支,需要透過加收管理費平衡收入,但業主未必可承受。

有居民查詢房屋局審批准照申請的時間。鄭錫林稱,若所有文件齊全,當局需要十五個工作日處理審批事宜。若要補交資料,須視乎具體個案。另有意見指,關於技術主管的資歷問題,若在外地修讀過相關課程,可向當局申請豁免。問及曾在外國專業機構修讀課程,是否有學歷互認措施。鄭錫林指出,當局暫時並無學歷互認,能否豁免修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要視乎當事人報讀的課程與當局制定的課程內容有否涉及,始終當局推出的課程是針對澳門實際情況,應由教學機構評定。

講解會昨上午十時半假房屋局青洲辦事處舉行。鄭錫林主講,近兩百人出席。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