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法案上周五(14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當中允許娛樂場設置高規格吸煙室條款最具爭議性,法案最終以八票反對、24票支持獲通過,並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娛樂場吸煙室需在法案生效一年內設立,期間現有吸煙區和吸煙室維持。新法案文本亦禁止雪茄專賣店增設試煙室,監獄亦只能於室外範圍吸煙。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指出,本澳娛樂場設置吸煙室,連美國、澳洲、韓國等地的娛樂場皆未有如此高規格的設備,相信可給賭場員工及遊客更多保障。

他稱,曾收到七名議員反對全面禁煙的草案,又得到獨立機構澳門大學對六大博企的意向調查,得到有55%接受或支持在娛樂場設吸煙室,經過十多次小組會議及調整才決定設置娛樂場吸煙室,具備負壓及獨立排煙系統。

譚俊榮又提到,已經與懲教管理局充分溝通,認為有足夠條件制訂內部規章,允許在囚人士在監獄室外範圍吸煙,「不單單係澳門咁做,文明先進地區都係咁做緊」,最終目的是令煙草消費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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