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女子訛稱協助他人到本澳工作,詐騙八人合共十一萬多元人民幣。女子早前被司警邀請協助調查,有人承認作案,所得贓款已全數輸光。

被捕本地女子姓陳,四十六歲,報稱無業,司警以詐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透露,二○一四年,在內地生活的男事主到本澳定居,同時認識陳某,對方訛稱可協助事主及事主朋友到本澳工作,但每人需支付一萬至一萬五千元不等人民幣辦理證件,事主信以為真,並聯同七名朋友將合共十一萬多元人民幣分多次在內地和本澳交給陳某,對方訛稱同年十月便可成功辦理有關證件。

至期限日,事主聯絡陳某,但對方失去蹤影。至一四年十二月至一六年六月期間,事主先後三次遇見陳某並追討有關金錢,對方亦歸還其中的三萬一千元人民幣,同時立下三張欠單,並承諾會歸還餘下款項,隨後再逃去無蹤,事主逼於無奈下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後,隨即邀請陳某到警局協助調查,她承認收取款項,但聲稱將有關金錢已全數交給別人,經司警調查後,證實陳某所說與事實不符,將其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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