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设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舉行會談,討論修改《公職人員職程制度》法案的新修訂工作文本,當中就原法案主要作了三點修訂;委員會與政府達成共識,且對法案新修訂條文沒有不滿及調整的意見。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委員會基本完成審議法案文本,待收到行政長官簽署的新修訂法案文本後,委員會便可擬定意見書,並爭取本月內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一常會的會議主要討論了政府提交法案新修訂工作文本的三點內容。其一,原法案建議有關晉級開考在九十日內進行,委員會之前的意見認為這個期限過長,政府現修訂為晉升程序至公佈會在九十內完成。

 其二,入職考核時基於某些原因而未能提交原僱主工作證明的情況,政府回應委員會關注如何處理的問題,建議採取的方法是,可透過典試委員會聽取當事人作出說明,經分析後決定是否接納其所報的工作經驗。

 其三,就委員會關注該法案的「高等專科學位」與正審議高教法案的「學士學位」之間的銜接問題,政府則維持法案的訂定。關翠杏引述政府解說,由於修改《公職人員職程制度》法案應先於高教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再者,新法律將來亦保障到現行制度下入職或未畢業同學的權利,故維持「高等專科學位」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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