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業是澳門龍頭行業,但從中衍生出的負面問題也不少。賭場是一個大染缸,活在這金錢世界中,潛移默化下容易讓人迷失理志。根據團體調查顯示,博彩從業員中的病態賭徒比例比一般市民多出一倍以上,原因可能是博彩從業員誤以為對博彩遊戲規則熟悉,就能增加勝算,結果陷入賭海,不能自拔,甚至乎因為爛賭而以身試法,例如在賭場當值期間偷取籌碼,類似個案過去發生不少。現時政府和民間均有針對病態賭徒而開展的防治工作,並持續培訓前線輔導人員。但社會一直有意見認為輔導病態賭徒治標不治本,建議限制博彩從業員進入賭場賭博。對此,社會存在不同意見。

病態賭博趨年輕化

過去本澳合法賭博年齡是十八歲,由於賭業迅速發展,賭檯多個餐檯,市民更容易接觸賭博,加上不少年輕人入行當莊荷,惟心志不成熟,在金錢世界下迷失方向,導致年輕莊荷染上賭博習慣,甚至乎成為病態賭徒。為免賭業對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政府著手修法,並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起禁止未滿二十一歲人士進入賭場,此舉目的是希望減少年輕賭徒,並透過提高合法賭博年齡,令賭場不能招聘未滿二十一歲以下的年輕人。特區政府在博彩中期檢討報告中亦提到,娛樂場從業員入賭場賭錢或出現病態賭博的情況較其他行業多,政府的修法清單中已包括禁止賭場莊荷在全澳賭場博彩,不過是否已到一個很需要規管的嚴重程度,仍需要研究。言猶在耳,去年就一名二十餘歲的年輕莊荷,因為嗜賭偷去祖母四萬多元財物,更賊喊捉賊,虛構家中遭爆竊,企圖脫罪。事件除反映本澳病態賭博有年輕化趨勢外,亦再一次印證年輕的博彩從業員較一般人更容易沉淪賭海。

目前當局諮詢過博彩業界員工團體後,立法方向已有初步共識,但執行、罰則等細節仍在討論。博彩從業員“禁足令”始乎事在必行,至於違者會否被“炒魷”是規管成效的關鍵,但要行這一步相當危險,隨時弄巧成拙!對於禁止博彩從業員入場賭博,有學者認為在實際操任上難以執行,當中涉及的是入場查核身份的技術問題,同時也涉及到個人權利,相對立法禁止,認為教育更重要。不過也有意見認為可利用監控科技抽檢,相信已起到阻嚇作用。事實上,根據現行規定,博彩從業員不可以進入自己工作的相關賭場賭博,若要進一步推行至全澳賭場,則涉及到居民合法賭博的自由問題。當然,人人能做到如當局希望的小賭怡情,就不會有這個煩惱。或者可參考公務員規定的做法,除了農曆年初一至初三外,平時不得進入賭場賭博。

合法賭博自由

博彩業的確是一把雙刃刀,中期檢討報告指出,博彩業的高速發展帶來了正負面的影響,經濟起飛之餘,同時造成通脹和物價高企等連串問題。賭業蓬勃發展,圍繞博彩相關的犯罪亦隨之增多,當中高利貸、不法賭博等犯罪活動時有發生,甚至乎衍生出暴力和禁個的案件,警方在過去破獲不少同類案件,情況就如違規的士般,可形容為打之不盡。問題並非當局執法力度不足,而是欠缺針對性的有效措施,故未能起到阻嚇作用。儘管本澳博彩業進入調整期,社會未有出現大家擔心的治安問題,然而,根據保安當局資料顯示,非法禁錮及高利貸案件有較大升幅。警方繼續加強執法故然之重要,若要令打擊效果提升,行動必須更具滲透性。博彩中期檢討報告建議,政府可研究引入“放蛇”制度,打擊高利貸、洗黑錢及利用賭場的不法博彩活動,例如 “賭枱底”等刑事專門法律。這不僅是打擊罪案,亦是維護合法博彩及政府的利益,值得思考和研究。

研放蛇打擊高利貸

提到“放蛇”,當然要一談違規的士問題,正如修改的士規章建議引入“放蛇”制度打擊拒載和濫收車資等有損澳門旅遊城市形象的行為,但業界一直持反對聲音,認為措施會影響生計,質疑社會上有不少嚴重罪案不執行,偏偏針對的士行業,更形容的士違規乃雞毛蒜皮之事,可解為此立一條“放蛇”條例。事實上,“蛇放”針對的是違規行為,正如博彩業中期報告的建議,針對的是博彩周邊出現的違法行為,並非賭業本身。只要是影響秩序,應不論大小都該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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