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特區政府突然判給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提供「嘉樂庇總督大橋─興建兩個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七百七十多萬分五年支付,意味着這一研究將持續五年。不少市民都驚歎,這個海隧方案單是研究也要五年,到落成要多少年。單是可行性研究就要七百多萬,花錢真如流水。為此,立法議員區錦新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內容如下:
 
早前,當局突然宣稱,第四條跨海通道敲定採用橋樑方案,引起了社會的質疑。確實,在已有三條跨海大橋,始終無法解決澳門與離島全天候通車的問題。而隨着澳門社會經濟的發展,離島人口日增,且因大量的酒店賭場食肆在離島落戶,跨海上班的居民漸多,第四條通道仍採橋樑方案,確實與社會所期望的海底隧道存在明顯落差。
 
立法會上,羅司長被問及有無其他隧道方案時,司長仍斬釘截鐵地聲稱連第四通道都未開始,那裏有時間談第五第六通道。可是,日前《政府公報》刊登了第二二0/二0一六號行政長官批示,判給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提供「嘉樂庇總督大橋─興建兩個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顯示特區政府也有了興建海底隧道的考慮,算是順應了民意。
 
只是,此項訊息來得太突然,且又是將一項金額為七百二十二萬元的服務判給以直判方式給予這個似乎是專為承接此「生意」而建立的「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在廉署一度批評當局濫用直判方式,官商勾結情況比較嚴重之下,政府仍不顧一切用這種直判方式,實屬逆風作案,教人側目。為此,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行政長官憑簽批示將價值七百二十二萬元的「嘉樂庇總督大橋興建兩個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判給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當局要刻意躍過所有正常程序來作出如此決定,選擇此公司所據為何?
 
從上述批示所見,此七百二十二萬元的研究費用是分五年支付,那是否意味着這個研究計劃以五年時間來進行?以澳門與氹仔短短二千多米的距離,即使建設一條海底隧道,五年可能已可建成。何以一項研究竟須時五年?
 
現有的跨海大橋,除了嘉樂庇總督大橋專作公交行駛外,其他兩條大橋的交通早已超負荷,社會對興建更多跨海通道的呼聲已極逼切。但政府至今的第四條跨海通道仍未落實何時動工,而嘉樂庇總督大橋興建兩個海底隧道則要研究五年,之後再要花若干年才能建成,隨時可能十年後仍未能夠投入使用。對此,當局對未來的跨海交通,尤其是未來數年以至十年新的跨海通道尚未建成使用前,有何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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