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的士業聯合會會長黃炳岐表示,回歸近二十年《的士規章》未能成功修訂是近幾年來「的士亂象」的主要原因,盼政府從盡快推出具阻嚇力的新法規、加強職業培訓、及時調升車費、增設車箱錄音像等多管齊下措施,徹底解決「的士亂象」問題。

 就春節期間又發生一百多宗的士違規個案一事,從事的士業數十年的黃炳岐接受訪問時表示,回歸近二十年《的士規章》未能成功修訂,是導致多年來「的士亂象」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違規處罰輕、車箱內缺乏相關的舉證設施、車費沒有因應通脹的調升機制、沒有對的士司機的強制性職業操守培訓等,以致積重難返地形成目前的「的士亂象」問題,既影響澳門的國際旅遊都市形象,也難獎懲分明地揚善懲惡,更無法治本性地規範的士行業的運作。尤其是令大部份循規蹈矩的的士司機也飽受市民大眾鄙視的不公平氛圍,對於的士行業的健康發展極其不利。

 黃炳岐希望特區政府對症下藥,盡快推出具違規阻嚇力的新法規、加強職業培訓、及時調升車費、增設車箱錄音像等多管齊下措施,徹底解決「的士亂象」問題。

 推出具阻嚇力的新規章是當務之急。黃炳岐稱,現行的《的士規章》修訂於澳門主權回歸中華之前,當時的違規罰款額在二十年後已經沒有阻嚇作用,此外,一些相關條文的適應性也已嚴重滯後或脫離社會發展實際。因此,必須盡快推出新法。其中的違規處罰條文應包括:考慮按二十年的累積通脹率調升相關的罰款額;若干時日內兩次(或若干次)濫收車費處以中止司機工作接受再教育及培訓處理,培訓期間考慮適當的津貼,培訓工作由政府或民間機構合辦或政府委託民間機構舉辦均可;培訓後再度濫收車費者可考慮永久性吊銷的士工作資格。

 設立因應通脹率的車費調升機制。黃炳岐稱,現行的的士車費調升,沒有緊跟通脹率,往往滯後多時甚至多年,此一弊端也是導致濫收車費的誘因之一。通脹幾乎年年有,車費未能及時調整,對的士業界顯失公平,希望藉新規章修訂之機也設立因應通脹的車費調升機制。

 裝置車箱內音像錄製設施。他指出,在的士服務糾紛中,不排除有乘客方面的過失情況。但因沒有相應的音像資料,的確難以釐清責任歸屬。倘強制性裝置車箱內音像錄製設施,則有證可查,既對當事雙方公平,也有循規蹈矩的監察作用。

 設立褒獎機制。黃炳岐稱,的士從業者中,也不乏拾金不昧和樂於幫人者,但政府方面沒有相應的褒獎機制,故建議藉修訂新法之機,設立相應的褒獎機制,揚善、懲惡,雙管齊下,事半功倍。

 據警方消息,二月四至十日的春節期間內,共檢控的士違規個案約三百一十三宗,其中濫收車費者二百四十四宗。濫收車費現象已超越「害群之馬」的個別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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